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根据《玉溪市农业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2012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文件的通知》(玉农发【2012】75号)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装备提升等“四个工程”,按照“三重点、四优先”的原则,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水稻、甘蔗、烤烟等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有力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4月11日,元江县农业局召开2012年中央财政购机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会。
1、补助范围 201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项目资金规模100万元。
2、补贴机具种类。2012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共有12大类29个小类55个品目,具体机具补贴额度祥见《云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具体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见《2012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3、补贴标准。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定额补贴不超过我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4、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购机申请先后顺序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允许补贴对象在省域内自主购机,跨县选择经销商。
5、时间要求 2012年中央财政购机补贴项目实施时间要求在3月至9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