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50万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下达各县
作者:2012补贴资金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从4月5日市农业局主持召开的全市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会了解到,今年首批2050万元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经下达我市,补贴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据市农业局农机科科长姚嘉林介绍,按照全省农机补贴工作会精神,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向全省30个重点县适度倾斜,占资金量的50%。我市红塔区、新平和通海县被列入了重点县范围。根据玉溪本地实际,要求各县区补贴资金向耕、种、收机械和植保机械倾斜,优先保证。
据悉,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了一些新变化。
首先,继续执行公示制度,但对补贴额在600元以下的机具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
其次,对水稻插秧机、稻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收割机、50马力(含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薯类播种机等关键环节机具实行普惠制,上年所执行的对联合收割、插秧机等大型农机实行的中央、省、市资金累加补贴政策不再执行。此举旨在通过政策引导,让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的耕、种、收机具进入更多的家庭。
第三,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机大户扶持力度。经市购机领导小组研究,同一农户原则上购买同一机型的机具仅限一台(套),专业合作组织、大户等需要购买两台(套)以上的,由县购机办把关审批。
第四,实施执行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定额补贴制,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定额补贴不超过全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这一规定,意味着与我市多数购机户利益相关的微耕机每台由1800元补助暂调整为1200元。
据了解,按照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市首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于6月中旬前兑现到购机农户手中,为争取到更多的第二批补贴资金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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