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农业局、州财政局《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楚雄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客观分析和研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4月10日,楚雄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暨水稻机播秧推广工作会议在楚雄市农业局召开。市纪委、市监督局、市财政局农业科领导到会指导。会议由市农业局副局长彭发寿主持。
市农业局鞠兴阳局长在安排农机购置补贴时指出:2011年,全市共完成补贴资金569.79万元。其中:完成省级下达中央财政资金363万元,组织农民到直补超市购机完成资金146.79万元,完成省级财政累加补贴资金60万元,带动农民投入资金近1150多万元,补贴机具1283台套,受益农户1273户。自2006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累计完成财政购机补贴资金1082万元,拉动农民投入购买农业机械资金达2544万余元,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农户33365户,购机3413台(套)。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拉动下,全市广大农民购机用机的热情持续高涨,农业机械化实现科学、跨越、和谐发展,为楚雄市实现粮食增产和农民收入的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装备保障和技术支撑。
鞠兴阳强调:今年楚雄市被列为全省农机化重点示范县。省农业厅下达楚雄市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600万元,省、州农业和财政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制定了《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方案》,对今年政策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作了明确。请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把政策宣传贯穿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始终,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行政一把手要负总责,是直接责任人,中心主任和购机补贴业务人员是具体责任人。二要公开信息,阳光操作。在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和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重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把补贴政策的内容、程序、要求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三要规范操作,加快进度。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手册》的规定和要求,一个程序、一个步骤都不少地把补贴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鞠兴阳要求:一是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监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人员必须签订责任制并作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补贴对象确定关、购机核实关和报账材料审核关。严禁违规操作,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二是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经销商和销售网点实行逐级负责和备案制,严禁经销商或生产商替农民代办补贴手续,一经确认,由农业局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取消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资格;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主动邀请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把监督检查贯穿到整个实施补贴过程和每个实施环节上,使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市农业局将在6月和l O月等补贴政策实施的重点时段到乡(镇)检查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按照受益农户10%以上的比例进行抽查;四是开展绩效评价考核。把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规范操作、工作进度等指标进行量化,纳入农业局年终考核,作为创先争优考核的内容之一。
会上,市农业局彭发寿副局长传达了全州农机购置补贴会议精神,市农机推广站站长、购机办主任李光武讲解了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案及机插秧相关业务。市农机监理站站长徐凤书安排部署了农机安全工作,市农机化培训学校校长叶松华对农机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
市农业局鞠兴阳局长与15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了《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责任状》。
市农业局党委书记陶应辉、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局宋希贵、副局长彭发寿、全市15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机购置补贴业务人员、市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农机化培训学校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