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玉溪市召开了2012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市直及各县区纪工委领导、农业科(股)长及各县区分管农机工作的领导、站长、购机办主任参会。
会上,市农业局农机科科长姚嘉林传达了传达了全省农机购机补贴会议精神,解读了2012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姚科长介绍说,一是我市今年第一期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资金规模为2050万元。其中:红塔区150万元、江川县200万元、澄江县100万元、通海县150万元、华宁县300万元、易门县250万元、峨山县200万元、新平县600万元、元江县100万元。二是购机补贴资金的重点要向30个农机重点县倾斜,占资金量的50%,玉溪有红塔区、通海县、新平三个县例为重点县。各县区补贴资金要向耕、种、收机械和植保机械倾斜,优先保证。三是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共有12大类29个小类55个品目,具体机具补贴额度及机具种类范围查找《云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市农业局分管农机工作的余永清调研员对我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他说,今年是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连续实施的第7年,自2005年开始实施以来,购机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增加,机具补贴范围不断扩大,全市农民、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热情持续高涨,购机补贴呈现出需求旺、势头猛的特点。多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装备结构明显优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贡献持续增强,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强调“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和规模,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农机购置补贴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必须加大惩处力度的要求,全面落实,严格落实,迅速落实,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到位。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要切实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责任。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是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种政治责任。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把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行规定。通过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以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实施指导意见以及《2012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云南省农业机械工作补贴操作手册》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二是以“补贴产品推广目录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管理过程监督制、受益对象公示制、实施成效考核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程序,三是以“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三个不允许、三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纪律规定。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坚决执行,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按纪律行动。
(三)严格加强监管。今年要继续抓好补贴监管工作,加强对各地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市、县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规行为。要与财政部门紧密合作,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的工作制度,实行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举报提供的重要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涉嫌跨区域违法违纪的,要及时报告。问题出现要真正做到不姑息、不护短,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四)严格自律履职。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并重的腐败惩防体系,确保廉洁实施。
(五)严格惩处违规。严格执行农业部及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
(六)严格绩效考核。农业部将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考核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政策实施、投诉处理、领导重视、管理创新、工作成效、工作部署、社会评价等10个方面情况。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制定,充分考虑了近年来补贴工作实施成功经验,突出实施成效,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发挥导向作用。通过对各级补贴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为科学客观评价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效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将与资金安排挂钩。各地也要逐级建立补贴工作考核机制,通过科学考核引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现场
与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负责人签定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