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弥勒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在县农科局召开。县政府法制办、县纪委第七纪工委、县财政局领导及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人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春文主持。
会议首先由县农科局农机科科长对2010-2011年度弥勒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作通报,就补贴情况作了说明。
县农科局李王武副局长传达了全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大会的会议精神,对2010-2011年度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了深入细致分析,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对2012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的范围、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作了全面解释,要求各乡镇在弥勒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我县作为云南省30个农机示范县的示范带动作用,圆满完成2012年中央财政450万元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
会上,县纪委第七纪工委、县财政局领导也作了发言。
最后,刘春文主任要求各乡镇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相关程序,逐级申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商家冒名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把农机购置补贴这项惠农工程做实做好,为我县农业机械化的快速推进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