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安排部署,我们对全市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机服务组织的一种主要形式。自2009以来,全市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发展农机合作社作为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推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功能、提高农机服务效益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为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发展现状
2009年初,我市各级农机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农机局的要求,抓住机遇,加强了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引导和工作指导,广大农民、机手、农机服务队(联合体)创办和加入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日益高涨。2009年6月初我市方下镇台头村马珍勇等5户农民率先注册成立了莱芜市莱城区富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之后又先后相继注册了莱城区秉建、堂林、昌盛、顺利、永盛和钢城区兴隆等农机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全市已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达到32个,合作社成员422个,注册资金1630万元,资产总额3180多万元,拥有大中型拖拉机206台、小麦联合收割机125台、玉米联合收获机72台、各种配套农具489台(套)。
二、农机专业合作的作用及意义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有生力量,是提升农机化水平的迫切需要。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扶持下,优先购置了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较好地解决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问题,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程度,促进了农机化发展。全市小麦生产实现了全过程机械化,玉米生产和经济作物机械化程度有了进一步提高,达到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提高了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土地合理流转和规模经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经营中,运用现代农机装备和技术作为支撑,推进了农业生产、加工、运输等多领域实现了机械化。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有利地促进了土地、资金、技术、装备、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吸纳了大批农机户,自愿形成服务主体,打破了传统的耕作方式,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走向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耕作方式,实现了耕作由小户粗放经营向合作社规模经营的转变,促进了土地合理流转和规模经营。
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提高了农业机械利用率,降低了作业成本,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自愿组合,民主管理,合理配置农机资源,加速了生产要素的整合重组。在购置农机具上统筹考虑,注重实效,避免了重复购置和闲置等造成的损失浪费。解决了农户分散经营、效率低下、无序竞争等问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机具相对集中,在不误农时的前提下,统一机具检修、保养,统一配件、油料供应,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作业质量,统一安排农田作业和跨区作业,最大限度地发挥机具的优势,提高农业机械的利用率,从而降低成本,减轻农民负担,达到以机养机,兴机富农的目的。
四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有利于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随着国家购机补贴力度的逐年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扶持下,购置了大量先进的高性能大中型农业机械。先进农业机械和农机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增强了土壤蓄水能力,增加了土壤有机质,培肥了地力。同时减少了田间作业环节,降低了作业成本,提高了作物产量,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进一步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由于大量农业机械的使用,使广大农民获得了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和手段,“以机代人畜”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劳动手段,使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为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也解决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的矛盾,为外出打工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推动了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情况
1、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办类型:我市农机合作社组建模式可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一是农机专业大户牵头兴办农机专业合作社。有19个,占59.4%。由农机专业大户牵头发起,农机手和有机户自愿带机入社。如莱城区方下镇的顺利农机专业合作社、杨庄镇的秉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昌盛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其特点:机具维修方便,作业灵活,效益较好;二是以村为单位农机专业合作社。有4个,占12.5%。多是以村农机作业队为基础成立组建合作社,以合作社为依托,对本村和邻村土地采用订单或合同方式开展农机作业,为村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莱城区张家洼街道办的永盛农机专业合作社、高庄街道办的清运农机专业合作社、钢城区颜庄镇的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其特点:主要已本村作业为主,辐射周围村庄作业;三是由农村能人兴办农机专业合作社。有6个,占18.7%。主要由农村个体工商户和懂经营、善管理、先富起来的能人,投入资金,动员组织有机户组成合作社。如莱城区方下镇富源农机专业合作社、牛泉镇惠泉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其特点:主要开展跨区作业和定单作业,效益好;四是由企业或农机经销商兴办农机专业合作社。有3个,占9.4%。农机经销商 牵头、出机具,吸纳农机户和农民组成合作社。如口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常庄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其特点:主要开展定单作业,有利于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2、农机作业合作社的组织建设情况:全市3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明确,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的28个;能够按照章程运行比较规范的农机合作社22个;农机合作社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做的比较好,但是严格执行程序的不多。
3、农机合作社的合作方式:目前我市农机合作社的合作方式主要有农机与劳动共同合作和资本合作两种。农机与劳动共同合作方式其优点:社员积极性高、农机作业灵活方便、效益好;资本合作方式其优点:利于管理、运行规范。
4、农机合作社开展服务情况:全市农机合作社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32个,占合作社数量的100%;从事信息服务的3个,占合作社数量的9.4%;从事农机维修服务的4个,占合作社数量的12.5%;从事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的2个,占合作社数量的6.25%;从事技术培训服务的1个;占合作社数量的3.1%;从事运输、工程服务的4个占合作社数量的12.5%;
5、农机作业服务模式:全市农机合作社从事跨区作业的26个,占合作社数量的81.25%,作业面积6万亩;从事订单作业的30个,占合作社数量的81.25%,订单作业面积18万亩;参与土地流转经营的8,个占合作社数量的25%,土地流转经营面积3000亩;从事代耕代种、农田托管的2个,占合作社数量的25%,作业面积300亩。农机合作跨区作业面积呈减少趋势,订单作业面积和土地流转经营面积呈增长趋势。
6、农机合作社效益情况:农机合作社总体效益和个体效益比较好,每个合作社成员年均收入大约在4万元左右,比一般农机户收入高20-30%。80%的农机合作社对盈余按照章程及时进行了分配。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及发展趋势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我市十分重视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市区两级农机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加强了对此工作的领导,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农机合作社发展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农机部门从农机户生产的实际和农民的需求出发,结合农机化发展水平,在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努力。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和补贴规模、力度、范围的进一步加大,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更加高涨,无论是农业机械的装备水平,还是农机具的配套比例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先进、适用型农机具进入千家万户,但现有农机服务组织形式已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向农机合作社转化和发展。我们认真学习菏泽市、济宁市等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做到因势利导,大力宣传省内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功典型,以及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有关政策、办法,同时加强对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为兴办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搞好扶持。我市农机部门按照正确引导、自愿组合、自我发展、政策扶持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作用,积极促进农机合作社良性健康发展。
1、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做到鼓励、提倡而不干预;引导、支持而不包办;服务、扶持而不代替。引导其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利益分配和财产积累等制度。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遒循市场经济规律,围绕市场发展,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农机效能,提高经济效益。
2、遵循“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只要农民能组织、合作、发展起来,不限规模、形式,都尽全力扶持。协调工商部门简化了合作社的注册登记手续、缩短了办理时限、减免了注册登记收费,为合作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做到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3、按照《合作社法》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在农机合作社成立过程中,按照《合作社法》规定搞好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合作社理事会,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建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股分制管理体制。
4、做好引导,走市场化的运作方式。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产品商品率的不断提高,农民对农田机械化作业、生产资料实用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农机合作社又有独立的市场地位,因此,我们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充分发挥资金集中、作业机械齐全、市场信息快捷等优势,依托市场,拓展服务领域,壮大合作社实力。
(三)强化管理、完善机制、提高效益。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市场、农机户、种粮农民开展农田作业的桥梁和纽带,是提高机具利用率、增加农机手收入、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流转和相对集中的有效手段,是完善农机化管理、强化农机化组织程度,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开辟作业市场,实现规模化生产,促进相互间优势互补的有效措施。我们围绕如何发挥好农机合作社的功能作用,注重对农机合作社进行强化管理,使其运行规范,效益明显,促使我市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
(四)农机合作社发展趋势:目前从我市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来看,新增发展速度趋于减缓,发展类型仍以农机专业户联合型为主。农机合作社逐步向规范、完善、提高方面发展,也会有个别合作社因管理问题、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会被淘汰。
五、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管理不完善。虽然按照产、权、利分配的原则,制订了农机合作社章程,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自愿入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机制,但在实际农机作业中却没有采取统一经营管理、统一作业质量、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农机户经营观念落后,又缺少必要的学习和培训,合作意识、科技意识、市场意识淡薄,把握市场和服务市场的能力较低。
(二)标准不够高。部分农机合作社虽然已登记注册,但其标准还很低,场所小、机具少、制度不完善、运行不规范。
(三)扶持力度不大。特别是在资金扶持方面,市、区、乡镇还没有资金投入。
(四)建设用地问题制约发展。农机合作社在建设用地方面土地政策不允许,合作社想建设但办不了土地手续。
(五)种植结构调整影响发展。由于我市土地面积少,又生姜、大蒜经济作物面积大,经济作物机械化程度较低,影响了农机合作社的发展。
六、发展建议和对策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的的领导,对农机合作社建设的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和细化,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对建设农机合作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机合作社是解决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中诸多矛盾的突破口,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舆论引导,各级要提高对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出成效。
3、建立政策激励扶持机制。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面着力向农机合作组织倾斜,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机合作组织给予资金扶持,并在信贷、柴油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4、加强规范化建设。政府和土地部门出台政策解决农机合作社建设用地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使其达到设施齐全、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效益明显。
5、拓展农机合作社服务领域。按照《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合作社在服务农业生产的同时,可以承接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工程项目,也可以对农村土地实行连片承包,走集约化经营的路子,推动农机服务向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努力提高农机服务水平。(莱芜市农机局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