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兴化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4.76万元。截至5月24日,兴化市已推广机具963台,其中步进式水稻插秧机19台,乘坐式插秧机100台,大型拖拉机200台,秸秆还田机198台,半喂入收割机4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260台,其他各类机具182台套,累计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459.68万元。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了较大地调整和变动,首次实行“全价购机,补贴直补到户”。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市农机局积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稳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市纪委、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农机局等相关部门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财政局、农机局《关于2012年兴化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乡镇农机站、财政所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操作主体,市农机局、财政局为责任主体,市纪检监察部门为监督主体。4月18日市农机局、财政局及时召开2012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会议对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动员布署、政策解读,市农机局与各乡镇农机站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市纪委、检察院的有关同志就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了讲座。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局通过有关会议,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平安农机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具体的操作程序,确保农民群众不因政策变化影响购机用机积极性。每天及时将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购机者清册等信息在市农机信息网上公布,增加农机购置工作的透明度,使全社会广泛知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遵守程序规定,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每一个环节的实施工作,在全市每个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场所、每个村都张贴农机购机补贴程序图、补贴目录、供货单位名册,严格执行以“补贴产品推广目录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管理过程监督制、受益对象公示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程序,确保阳光实施,规范操作,保证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程序不减。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为有效监控农机购置补贴的执行情况,今年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要求的函》和《关于重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倒卖补贴机具、乱收费、借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机具售后服务不到位、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在乡镇农机站对申请结算的补贴机具逐台核实后,市农机局、财政局同时通过采取电话抽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及时了解补贴机具购买情况,做到适时监管,确保购机真实性,以防套取补贴资金情况的发生。对补贴标准高、补贴数额大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抽查率达20%以上,其他机具抽查率10%左右。
目前,该市农机局正组织对乡镇农机站报送的报账材料及购机者清册与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和审核,确保在6月5日前,将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购机补贴款及时发放给购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