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农机局围绕2013年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总体目标,认真研读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联合印发的《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结合“三解三促”下到基层了解民情民意。在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全价购机的新形势下,购机户资金压力加大已是不争的事实。金坛市农机局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金坛市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统筹大局、创新方法,通过惠农信贷政策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购机户和经销商之间的资金矛盾,搭建了一座金坛农机购置补贴的惠农金桥。制定了具体操作办法。
需贷款购买农机的农户、农机服务组织向当地农服站提出农机贷款需求,农服站进行初审后,购机者就可在当地乡镇的支行直接办理贷款手续,并与乡镇农服站、银行签署三方《农机监管协议书》。购机者凭银行出具的贷款授信审批表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到农机经销单位购机,并签订销售确认表。支行客户经理根据签章完备的销售确认表(复印留存),与借款人签订合同(补充条款约定,财政补贴到帐后可由银行直接扣收用以归还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发放贷款。每位购机者的贷款上限额度为:扣除各级补贴后的实际购机款的50%再加国家和省补资金,并享受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半年内月息5.08‰,半年以上月息5.47‰)。贷款额度不超过财政补贴额的,到期一次性归还;其他的三年内按30%、30%和40%比例归还。
金坛市农机购置补贴信贷政策施行1个月以来,为购机户解决购机资金达138.9万元,深受广大农户、农机合作组织、农机经销商和乡镇农机部门的好评,在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潜在矛盾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推动了新形势下农机化推广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