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秸秆机械化还田财政奖补力度大

作者:南通市农机推广中心 缪明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2012年,,南通市继续以省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强化考核,重点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财政奖补力度,预计2012年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财政奖补资金可达3000万元。

    海安县政府投入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推广工作,新增50马力及以上大中拖叠加补贴0.5万元/台,新增50马力以上大中拖叠加补贴0.3万元/台,新增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叠加补贴0.1万元/台,新增与全喂入收割机配套的秸秆粉切碎机补贴500/台。与此同时,要求各镇财政也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及机手实施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的积极性。如皋市政府办出台文件,继续对当年新增大中型秸秆还田机具实施财政补贴,标准为:新增20~50马力拖拉机补贴3000元/台,新增55马力以上拖拉机补贴5000元/台,新增大中型秸秆还田机补贴1000元/台;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标准的实行以奖代补,按照验收面积每季每亩补贴10元用于秸秆切碎和全量还田。同时,要求各镇按照每季每亩15元的标准配套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秸秆切碎和全量还田补助。如城镇出台政策,给新增的大中型拖拉机及秸秆还田机补贴1万元/台套,给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农户每季每亩补贴15元。桃源镇划拨15万元,专项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方建设,新建示范方面积不少于2500亩。据初步统计,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及工作考核的资金达1400万元。如东县投入300万元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推广工作,对中拖和秸秆还田机分别补贴1.9万元和0.16万元,各镇也给予一定的补贴。县财政对整村推进的30个示范村每村扶持5万元,用于补贴农户、奖励农机手。对2000亩以上的示范方,经过验收后再给与奖励。通州区对大中拖每台补贴0.2~1.5万元,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每台补贴0.12万元,灭茬播种施肥一体机或深松机每台补贴0.3万元。对新购秸秆抛洒装置并作业200亩以上的,每台补贴0.1万元;对定点农机服务组织进行秸秆还田配套应用深松耕技术的,每亩补贴80元。对百亩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配套机插秧连片示范方,每亩补贴30元。海门市对新增25马力以上拖拉机每台补贴3000元;80马力以上拖拉机每台补贴6000元;大中型秸秆还田机每台补贴1000元;机械化全量还田每亩补贴作业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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