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明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狠抓四落实

作者:康县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康县农机局向各乡镇印发了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工作,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1、强化补贴方案规定。由县政府印发了《2012年康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各乡镇必须严格按方案规定的职责、内容、时间、步骤执行,必须严格按方案规定的实施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申报程序、工作要求、资金规模执行,严格控制资金总量。

  2、强化补贴执行程序。在补贴实施过程中,重点做好目录公布、政策宣传、申请登记、补贴公示、购机规定、汇总审批、组织供货、检查核实、验货监督、协调服务10项工作。

  3、强化补贴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规定,认真坚持“四个严禁收费”规定,切实做到“八个不得”规定。农机补贴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坚持谁登记、谁签字、谁负责、谁自查;谁监督、谁核实、谁验货、谁确认的工作责任制,力求项目实施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真实、可靠。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行为;严禁以单位和个人名义收存补贴产品,参与经营活动。要充分尊重农民选机购机自主权,不得以任何手段和任何方式强行推荐,强迫购买指定厂家的产品。

  4、强化补贴对象确认。县农机局要求必须将政策宣传培训、补贴对象确认、补贴信息录入、购机情况核实、档案资料汇总和监督企业供货四个方面工作落实到位。

  申请登记时,第一次确认购机农户身份和住址的真实性,乡镇政府负责申请农户的初始登记,填写申请表,进行公示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签字盖章确认。实行谁登记、谁签字、谁负责。

  计算机录入时,第二次确认购机农户身份和住址的真实性,购机申请人持乡镇政府确认的申请登记表到县农机局计算机录入补贴信息,由操作员审核乡镇政府确认的申请人补贴资格,取得《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县农机局和财政局盖章确认后到经销企业交纳售价扣除补贴资金后的价款领取补贴机具,实行谁录入、谁签字、谁负责。

  供货核实时,第三次确认购机农户身份和住址的真实性,由农机局监督供货人员核实供货并填写《康县2012年农机具购置补贴统计表》,领机农户签字确认,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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