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施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张家港市围绕全省的宏伟目标,全市提出"十二五"期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力争在2012年末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张家港市经济发展快、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机化水平也快速提高。2011年,张家港市通过“江苏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监测评价”达87%,位列全省首位。为了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步伐,全市始终坚持把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为实现现代化的工作重点,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发展方针,不断巩固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设施农机化建设、规范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场库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优化农机具装备结构与水平、着力推进农机化生产与管理的协调发展,促进了全市农机化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今年开春以来,张家港市把率先基本实现农机化创建活动,作为全市农村工作的重点,列入了市、镇二级政府的工作考核,分解量化了指标、明确了目标任务,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大力推进高性能插秧机与配套应用技术,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育秧中心建设,要求2012年全市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到95%以上,机插秧水平达85%以上;联合收割机自备率要达95%以上,稻麦机械化联合收获水平要达100%;加快粮食烘干能力建设,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粮食收获季节低温烘干水平要求达50%。二是大力推广设施农业的高效、适用农机具,提高设施农业生产、畜禽与水产养殖等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水平,2012年末,全市设施农业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要求达70%以上,规模经营的畜禽与水产生产的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均要达85%以上。三是大力推进农田生态化、复式耕作计划,全市粮油主要作物秸杆机械化还田率与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与95%以上;建立完善农田生态化耕作技术的奖补措施,大力推广三麦耕作、施肥与播种的复式作业等。四是加快农机合作社"星级示范社"的建设,全市按照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要求,加快发展与扶持"达规模、有特色、上规范、善经营"的新型农机专业合作社50个以上,要求农机户的入社率达60%以上。五是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农机管理、技术推广与服务能力水平的提高,全市各镇至少配备一名农机专业能力强的农机管理员、2至3名农机推广维修服务人员,形成镇村为基础的懂技术、会管理、服务好的新型农机人才梯队,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提供人才支撑。六是大力推进全市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以市级(县级)农机管理、技术推广、安全监理为主体、镇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级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合作社)为基础的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全市按照6000亩耕地建一个标准化农机场库的标准、实施"规划布局、建筑设计"等六统一的农机场库规范化建设,全市共建造50个以上标准化农机场库;建设扶持全市9个镇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和提高全市的农机技术推广、农机配件供应、维修保养、技术培训、安全监理、信息网络畅通的"六位一体"的农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七是大力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水平与执法能力,2012年末要求全市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与插秧机上牌率达100%,检审率达95%,农机驾驶员持证上岗率与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率均达100%,全市在今年末要求通过国家级的"农机平安示范市"的考核。八是大力开展农机科技下乡活动,把农机化技术直接送入农民手中。全市选择500个农机示范户、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理论培训、技术指导等活动,把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作物秸杆机械化还田、新型农机实用技术等作为主推实施内容,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机化技术的普及,促进农机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张家港市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机化创建活动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市率先基本实现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宣传部、市农工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为成员,统筹全市农机化推进工作;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与宣传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化资金扶持政策,市财政把率先基本实现农机化的投入资金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各镇(区)也相应制订了实施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全市完善了农机化发展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据统计,全市至2012年末各级农机化资金总投入将超过6000万元,已连续三年超过5000万元。三是强化督查与考核。按照"江苏省农机化评价指标(试行)体系"要求,全市将农机化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建立定期工作督查、考核与评价工作办法,市、镇二级及时掌握发展进度、督促创建活动的推进工作。目前,张家港市率先基本实现农机化的创建活动已全面展开,力争2012年末通过省级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