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厅下达我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400万元。根据《云南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和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了《永胜县2012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抓落实。
为顺利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永胜县采取了积极措施。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传动员。第二、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优先条件。重点解决插秧机、稻麦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保护性耕作机械、果蔬烘干机、微型组合冻库、基本农田建设机械和甘蔗装载机、节水设施的补贴。第三、严格执行程序,确保公开公正。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邀请财政、监察、工商、公安等部门参与核实、指导和监督。农机人员逐一核对、登记、编号、喷号并提供相关服务,确保了购机补贴项目实施的公开、公正、公平。
目前,农机补贴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91%,使用补贴资金364.47万元。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深得人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得到了农民的拥护,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