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第一批农机购机补贴资金全面落实

作者:阜宁县农机局 饶孟付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9日
    今年以来,阜宁县农机局在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优质服务,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截至6月15日,实际使用补贴资金765.233万元,顺利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第一批765万元补贴资金,补贴各类机具644台套,受益农户419户,其中:水稻插秧机购置302标准台,是去年的近3倍,稻麦联合收割机购置202台,拖拉机23台,增氧机86台,玉米播种机12台,其它机具80台套。

    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阜宁县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县农机农机购置补贴要求,着力强化补贴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部署今年的各项工作,成立了由县领导牵头,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镇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县农机局专门设立农机补贴办公室,为扎实开展农机补贴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印发《阜宁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各镇区、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目标任务。在今年的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会议上,县政府分管县长与各镇区一把手镇长签订农机购置补贴责任状,县农机局与在阜本地经销商签订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

    三是大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农机补贴政策宣传会”,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现场宣传方式,全方位,高密度进行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工作不留死角。

    四是规范操作程序。制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所有工作程序和工作环节全部向社会公开,实行县、镇、村三级公示制,要求经销商购机时实行人机合影、拍照存档。

    五是突出实施重点。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进一步突出插秧机、秸秆还田机、免耕播种、高效农业机械等补贴重点,推动薄弱作物、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的快速提高,针对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补贴政策的快速落实。

    六是强化机具监管。通过实地查看、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对补贴机具使用情况、作业状况,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零部件供应等进行核实跟踪;严格查处抬高补贴机具售价、调换农机配件,以劣充好、虚购机具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转手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确保财补资金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购机户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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