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问题,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和无害化处理,新沂市建设生态新沂,市委、市政府着力构建三大体系,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一是构建秸秆禁烧体系。建立保证金制度,要求各镇、开发区缴纳5万元保证金。在“三夏”期间未发生焚烧现象的,在返还保证金的基础上奖励5万元。发生一起焚烧现象的,罚没2万元保证金,发生两起或两起以上焚烧现象的,罚没全部5万元保证金;建立明火排查和黑斑倒查制度。对发现焚烧秸秆的田块,一查到底,追究到人;建立市、镇、村、组四级联动应急制度。市、镇、村、组主要负责人为秸秆禁烧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信息在一时间内传递、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处置。
二是构建秸秆收储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覆盖全市的秸秆收储网点,镇有收储中心、村有收储站、组有回收点,开展秸秆田间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对秸秆进行集中收储和初加工。同时确定秸秆回收最低保护价,由企业统一收购。
三是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技术,推进秸秆肥料化;加快康居示范村、集中居住点的沼气工程建设和秸秆气化项目应用,推进秸秆能源化;发展制浆造纸联合企业,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加快推广氨化、青贮、压块和发酵等技术,推进秸秆饲料化;发展食用菌、花卉、苗木等高效农业,推进秸秆基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