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关于兴建农机综合服务中心融资模式的探讨

作者:南漳县农机局 李家普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摘要:本文结合南漳县农机服务体系现状,探讨利用BOT项目融资模式解决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及方法。对于新时期建立健全基层农机服务体系是一种大胆的尝试。

    关键词:南漳县;农机;综合服务中心;BOT;项目融资;服务体系

    0  引言

    南漳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尤其是农机服务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在巩固原有农机服务中心、农机维修服务网点、农机经销以及生产企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了南漳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011年,南漳县农机总动力达54.76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1941台,插秧机474台,联合收割机1018台;实现机械耕整71.81千公顷,机械化收割47.73千公顷,机械化播种8.27千公顷;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70.47%。

    1  农机服务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国家对农业机械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农业机械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矛盾将愈来愈突出。主要表现在:

    1.1农机社会化服务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几年,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机械的投入,尤其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快了我县农业机械的快速发展。但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场地、必须的培训,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素质低,农业机械事故时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从2010年起,南漳县虽然开展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但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很差。许多合作社都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必要的机械,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基本上仍处于单打独斗上,没有发挥合作社的“合作”能力。同时,镇(区)农机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也差。全县90%以上的镇都是1个公益性人员,业务上疲于应付。不仅如此,几乎所有镇(区)公益性服务人员都要拿出30%以上的时间应付镇(区)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

    1.3 服务能力弱。据统计,南漳县现有在岗的镇(区)农机服务中心公益性人员,仅有2人具有农机专业技术职称,且平均年龄在53岁以上,缺乏知识更新,业务素质低,导致服务能力弱。比如应该正常开展的农机技术培训、农业机械检修等工作无法进行,只有等待上级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去。

    2  利用BOT项目融资模式解决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探讨

    2.1 解决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的设想。针对上述情况与问题,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们认为要想解决南漳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必须要兴建一个大型的“南漳县农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中心”、“农机技术培训中心”、“农机牌证办理中心”以及“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同时,还可以兴建“二手农机交易中心”。实行补贴(机械供应)、管理(牌证办理)、服务(技术培训、检测、维修、交易)“一条龙”服务。

    2.2 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兴建综合服务中心。即建造—经营—移交。通过政府(农机局)特许权协议,授权外商或私营商进行项目基础设施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在20年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租赁及相关费用,由此收回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特许期满即20年后,项目移交给农机局使用管理。

    2.3 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兴建综合服务中心可行性分析

    2.3.1 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支持。201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同时指出:“加快农业机械化……推动农机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切实加强农机售后服务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从文件中可以看出,中央大力支持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并且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实行税费优惠等扶持措施。2010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指出:“将农机流通纳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支持农机流通体系建设”。兴建具有农机流通性质的综合服务中心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规划。

    2.3.2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一方面,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来年,2006年南漳县刚实施时仅59万元,2011年达到1142万元,而2012年仅第一批已达到885万元,预计全年将达到1200万元以上。若将所有补贴机具集中到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另一方面,随着“平安农机”创建的逐渐深入,加强拖拉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至关重要。在综合服务中心内可开展各类农机技术培训,尤其是对购置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插秧机的机手进行技术培训。经过培训后,再发证,以确保农业机械安全。根据监理部门办证统计,南漳县大中型农业机械办证率不到30%。而通过最近几年补贴实施及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情况看,南漳县年增大中型农业机械在500-1000台左右,两项相加年培训量在1500-2000人以上。同时,根据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需要,也可在综合服务中心内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检测和维修服务。市场前景可观。

    2.2.3 具有一定的投资收益率。从上面情况可以看出,综合服务中心可以从多方面收费、创收。可以向补贴机具供应商收取场地使用租赁费;开展机手培训可以成立民营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收取培训费,也可以开展“阳光工程培训”,争取国家阳光工程培训资金;而开展农机技术检测以及维修都可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开展二手农机交易服务也可收取一定的交易费用;监理入驻牌证办理中心也可收取一定的办公楼租赁使用费等等,投资回报大。

    3  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兴建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的思路和总体框架

    3.1 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兴建综合服务中心的思路。由农机局请示县政府特许授权,某公司或外商或私营商出一定的资本金(股),找其他股东,或单独投资,组建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包装、宣传,进行项目基础设施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在20年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租赁及相关费用,通过收费还本付息、运营成本、赚取利润。20年后,项目移交给农机局。

    3.2  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兴建综合服务中心的总体框架

    3.2.1 主要建设内容。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兴建一个大型的“南漳县农机综合服务中心”。请示县政府同意,通过土地划拨或土地置换的方法,获得20亩土地使用权,项目公司通过自筹或融资的办法,兴建一栋15间7层的农机综合服务大楼,配套3~5栋大跨钢梁结构,面积在1000~1500平方米的机具库房,可放机具,也可做机械检测、维修场所,同时也可作为培训演示基地或二手农机交易场地。

    3.2.2 营运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由项目公司建成后,由农机局特许项目公司进行营运管理。依法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供应、农机技术培训、农机技术检测、机械故障维修、二手农机交易以及集中办理农业机械牌证等农机服务业务。
    3.2.3 收费许可。凡收费项目由农机局请示县政府同意,特许项目公司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进行收费。

    3.2.4 行业监管。项目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巧立名目收费,不白条收费。农机局依法加强项目公司行业监管。

    4  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兴建综合服务中心要点

    4.1 主要干系人及相互关系。主要干系人有农机局法人代表、项目投资方(项目公司法人代表)。项目公司若采取银行贷款的方式融资,主要干系人还应包括贷款银行。农机局在项目中是代表政府行使管理授权,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协议以及相关合同条约。农机局与项目公司贷款银行无直接关联。由项目公司负责与贷款银行签订相关合同,履行还款义务。

    4.2 融资渠道和方案。项目融资主要通过项目公司操作。可单独由项目公司从自有资金中支出;也可由项目公司与某银行达到投资协议,通过贷款方式融资,逐年从项目运营收入中还本付息。

    4.3 特许权授权范围。根据项目建设性质,该项目主要是大型农机综合服务类项目。可申请县政府对项目公司兴建农机技术培训、技术检测、故障维修、二手农机交易进行特许授权。并将服务价格报县物价部门审批备案。同时,由农机局特许所有补贴机具经销商集中在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农机补贴手续,既方便群众办理,也便于综合服务中心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和场地租赁费用。

    4.4 土地、配套设施以及相关税收、环保等法规政策。项目土地由农机局请示县政府划拨或请示县政府同意,用农机破产企业或改制单位闲置土地采取置换的方式取得。配套设施建设县政府成立有专门的项目配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保姆式”服务,免费进行水、电、路三通。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农机维修服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并且农机维修、检测、二手交易等服务享受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培训可享受国家阳光工程培训补贴政策。本项目由于主要是服务性项目,对环保没有影响。

    5、应用BOT项目融资模式兴建农机综合服务中心风险与对策

    5.1 风险分析

    5.1.1 对政府即农机局的风险分析

    5.1.1.1 项目公司收费价格高。受利益趋使,项目公司不按约定或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明目或价格收费,影响农机即政府部门形象。

    5.1.1.2 项目公司服务不到位。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态度不好,影响农机即政府部门形象。

    5.1.2 对项目公司的风险分析

    5.1.2.1 因政策性变动,收益的不确定性大。比如因国家取消或减少农机补贴政策,其收入来源减少,服务差,未达到预期投资目地。

    2.1.2.2 规范性要求高。必须遵守物价、补贴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文件繁多。

    5.2 应对风险的对策

    5.2.1 认真把握国家相关政策,慎重立项。在项目立项前,必须认真分析国家相关政策,尤其是“国家农机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如《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及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农机工业发展政策》、《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以及《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政策法规。分析可能面临的政策风险,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

    5.2.2 深入调查研究,进行科学的立项可行性分析论证。在立项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方位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包括投资地点、投资内容、投资比例、投资回报、投资风险等进行论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做好处理预案,减少项目实施的盲目性。

    5.2.3 强化职能服务,简化办事程序。项目实施方即政府部门农机局在围绕项目抓好相关监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尤其是农业机械挂牌办证、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等需要审批的事项,能优化程序的尽量优化,确保项目运行成本的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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