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农机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

作者:淮安区农机局 卫东 淮安区农机推广站 苏星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9日

    近日,淮安区人大常委会农经委对该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机化促进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区农机局关于《农机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了全区农机化推广、培训、安全监理等工作,并给与充分肯定,认为该区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全区农机化事业呈现出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近年来,淮安区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依法履职、开拓进取,努力营造法制氛围,全力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积极贯彻、认真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农机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安全水平和服务水平,推进了全区农机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截止目前,该区农机总动力达71.99万千瓦,全区机械化种植、收获水平分别达到73.8%和98.5%,拥有大中型拖拉机2300台,联合收割机2200台,各类插秧机3042台,农业机械化的全面推广和广泛使用,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全区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累计执行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5818万元,带动农民资金投入近2亿元,加快了该区农机装备更新换代步伐。

    调研组也对该区农机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的宣传,把政策交给基层、把资金带给群众,充分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要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全面规划、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力争尽快使该区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强集成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把引进人才与引进项目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注入生机与活力;要进一步加快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有效改变目前合作社数量多但组织松散、服务能力不强的现状,抓好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规范运作,创新机制,推动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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