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操作程序涉及生产、经销企业、农民、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等多个主体,范围广、环节多、链条长、任务重,为确保购机补贴政策落实,保障相应的工作经费十分必要。根据两部文件要求,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应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予以落实,检查中发现,随着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社会影响日渐增加,全省各级政府对购机补贴工作高度重视,多数县市根据购机补贴实施情况和财政状况,对购机补贴工作经费给予了支持。特别是国家重点扶贫地区恩施州,在财政基础薄弱,财政支出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农机部门积极争取,落实了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并做到“四个严禁”,有效促进了购机补贴政策的健康实施。
恩施州自实施购机补贴工作以来,补贴机具多以山区适用的小型机械为主,单机补贴额低,补贴机具量大。2011年我省安排恩施州中央购机补贴资金4826万元,全年共补贴各类补贴机具近59955台,受益农户44226户;今年截至7月底,恩施州已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资金3481万元,共补贴各类补贴机具50450台,受益农户23392户。全州每年几万份的申请办理下来,仅资料打印、办公设备、档案整理等费用就不少,更不用说入户核查的费用,由于山大人稀,有时核查人员跑一天的路才能核实两三户。如此大量的工作如果没有财政经费作保障,补贴工作将无法开展。
为争取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切实将补贴政策实施好,恩施全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相关要求,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财政、监察、畜牧、水利、林业、工商、烟叶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县级购机补贴工作机制,从组织上形成保障。二是在每年购机补贴实施完毕后,州农业局、财政局、纠风办都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当年全州购机补贴实施的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并将这一做法制度化。几年来,通过此项制度,在加强了农机部门与财政、纪检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的同时,更让相关部门对安排购机补贴工作经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深切了解,有力推动了购机补贴工作经费的落实。三是在年初州、县两级签订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责任书中,明确了各县要落实的购机补贴工作经费任务,在每年四、五月份组织专班到各县市进行督导,并在年底的联合验收中,将购机补贴工作经费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以此来督促县市真正将购机补贴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从而确保购机补贴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经过积极争取,2012年恩施全州共计安排购机补贴专项工作经费72万元,其中州直安排了20万元,所辖各县安排了3-15万元不等。虽然这些经费相较于大量的补贴工作而言依然不足,但恩施州各级农机部门不气馁、不抱怨。一方面继续向有关部门加强汇报,多做工作,争取增加安排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另一方面,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做到“四个严禁”,不向农民、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经销企业收取一分钱的费用。全州农机部门干部职工在克服工作经费不足困难的同时,创新补贴工作模式,通过窗口前移等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便捷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农民群众的真心赞许,做到了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农民和企业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