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落实好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

作者:潍坊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我市十分重视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发展,作为山东省部级保护性耕作新建项目示范县,寿光市农机局充分利用有利时机,针对我市保护性耕作在机械深松、玉米机收、小麦免耕播种等薄弱环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到保护性耕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坚持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以省农机局与示范项目县签订的合同为参照,寿光市农机局与各示范项目的具体实施乡镇(街道)签订示范项目合同。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乡镇(街道)充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按照合同规定和年实施方案要求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由市农机局负责协调,落实项目实施地点,落实配套资金,落实机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规范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各项任务。特别是项目资金的落实,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中央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培训宣传等工作。设置“农机行业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资金”明细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

    二、坚持试验先行,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在示范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建设各类试验示范田,用试验示范的真实数据和效果,让农民心悦诚服的接受和使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同时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邀请市农技站的技术人员,参与试验示范田的种植、管理,对试验示范田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机械化作业,使农机和农艺技术组装配套,加大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扩大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应用面积。

    三、坚持与购置补贴政策相结合,实现项目建设和新机具推广的双赢。示范项目的建设中要注意采用购置补贴政策重点倾斜的高效节能绿色的新机具,利用好农机专业合作社这个平台,发挥专业合作社在人员、示范效果等方面的优势,组织专业人员为社员提供以保护性耕作为重点的农机政策、机具选型、技术培训、信息服务、作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通过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周边农民自觉使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和与之相配套的新型农机具。与此同时,注意收集新机具在示范项目建设中的反馈信息,以便于在来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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