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日报鼓励农机作业扶持集中育秧市区农业生产新添两项利好

作者:绍兴日报 记者 秦德胜 作者: 实习生 章文佳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

    本报讯 市区从事种植业的农民再获利好。近日,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市区今年农业机械化作业环节和水稻集中育秧环节两项补贴政策。市农业局专家表示,这两项政策抓住了当前农业生产的重要节点,对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农机作业补贴政策主要补贴对象是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以及全季(年)接受具一定服务规模(全年服务面积在500亩以上)的植保服务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优先支持农业“两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实施主体,优先考虑粮食复种指数高特别是早稻种植面积大的农户及运作规范的服务组织农户。根据政策规定的作业指导价,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环节(按亩次)、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环节(按亩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水稻按季,经济作物按年),每亩各补贴40元。

    水稻集中育秧补贴主要面向市区2010~2012年三年内已建成与在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和各级开展的水稻高产创建重点示范片内展开。补贴对象为接受粮食(含农机、植保等)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育秧专业户等服务主体集中育秧服务的农民,要求服务主体一季(早稻或连作晚稻或单季晚稻)育秧大田面积300亩(含)以上。根据政策规定的服务指导价,按服务主体在规定补贴范围内实际集中育秧面积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40元。

    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农机作业和水稻机械化插秧已成为事关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两个重要环节。近年来,不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水稻机械、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带动面上粮食生产。水稻集中育秧能够增强水稻秧苗应急供应能力,上虞已开展财政补贴建立水稻应急供应基地的探索。

    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前期已发出2012年绍兴市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此次市财政在这两个环节给予专项补贴,将进一步刺激农机化发展进程,提高我市农业生产能力。两项补贴都将通过严格的申报、审核程序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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