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领导重视创新有为扎实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作者:王志强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1日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对从事农业行业特有工种人员的再认证,是培养农机技能人才、强化农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机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宁津县农机局认真遵循农业部《进一步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方案》、《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细则》的指导精神,积极落实山东省和德州市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德州市农机局提出的树立一个指导思想、健全二套工作体系、推进三项职能建设的工作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数量重质量,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德州市站制定的鉴定工作七项制度,不断创新,在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方面进行了实践和探索。目前,我县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已全面开展,鉴定范围由农机修理工、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等主要工种扩展到《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包含的部分通用工种,在2010年工种缩减的情况下,全年有644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截止目前,已连续3年办证突破500人的大关,累计我县共有3221人喜领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农机修理工技师1名、高级工14名、中级工557名、初级工 2649名。居全市前列,有力地推动了该县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一、领导重视,是广泛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利保证
 
  我县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从2002年开始,起步较早,按照市局德农机字【200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联合县工商和质检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维修市场整治和管理的意见”宁农机发【2002】10号文,组织15名检查人员,在工商、质检人员的配合下,对全县农机维修点、销售农机配件的门市部进行了彻底清查,一方面进行广泛宣传,使农机从业技术人员明白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动员无证农机从业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县农机局举办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从此拉开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序幕。当年培训159名,随着业务的开展办证数量的增加,在2006年1月就专门成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从此,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我县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了。
 
    二、确立新理念,是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基础
 
  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有新认识。首先,要提起领导对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高度认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国家农业部和劳动部1998年发文在全国农业行业特有工种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认证工作。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的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农机燃油系修理工、农机液压系修理工均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凡是申请从事农机维修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其次,要提高农机部门自身的认识。我们能否正确认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开展好此项工作的关键。国家和省、市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我们能否抓住这一机遇,宣传自己,提高农机在社会中的地位,重要的是要提高认识,树立新理念。把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来抓。不能可抓可不抓,不能可干可不干,不能让其他工作冲淡了鉴定工作,不能等待现成的经验为我所用。只有我们认识到位,自己重视自己,自己给自己铺路,才能有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明天。第三,要提高农机操作者的认识。农机操作者能否正确认识职业技能鉴定,是开展好此项工作的主体。提高农机操作者的认识,一靠宣传,二靠引导,三靠措施。只有解决好农机操作者的“等”、“看”、“躲”思想,才能有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源泉。
 
  三、制定新举措,是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保证
 
  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有新举措,一是强化宣传。新工作要有新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进行宣传和讲座。制作宣传单,利用农民赶集,机车年检审进行宣传,利用宣传车走乡串村到户进行宣传;二是努力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俗话说,领导重视啥,咱抓啥,领导不了解啥,咱汇报啥,领导抓啥有啥,见缝插针,不错过机会;三是农机局牵头,农机监理站与农机校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利用农机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及县乡级公路以下检车之际,向农机驾驶员宣传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知识,教育、引导、督促、规范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四是责任到人,任务指标到人,分组分片包干,完成有奖,否则有罚,并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情况,做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增强开展鉴定的自觉性;五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结合。对新购买农机具无证人员,首先进行技能、操作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六是与农机维修相结合:在维修网点开业条件审查、网点“星”级评定、维修技术合格证发放及与农机维修相关通用工种等方面开展鉴定工作,把农机修理工及相关维修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做为核发《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维修网点开业的前置和必备条件,促进农机修理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七是站校联合,相互协作,探索农机鉴定工作新模式;我县鼎新技术学校是一个以机械加工与维修为主要培训内容的技工学校,年培训学员200多人。经考察,我局认为该校从师资力量、设备规模、实习场地等方面达到了鉴定基地条件,决定将该校作为我县局农机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基地。经学校培训、鉴定站考核合格的学员,通过我站办理职业资格证书。2008年3月20日,鼎新技术学校校长张鼎新从县农机局长菅兰勇手中接过授予鼎新技术学校“农机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基地”的牌匾,使该校正式成为第一批农机局授予的培训农机行业工人的学校。校长张鼎新说:“联合办校,使我们有了坚强的后盾。学校牌子正规了,学员毕业后有了外出打工的通行证-—《职业资格证书》,更加坚定了我们的办学信心!”采取站校联合的工作方法,开拓了农机鉴定工作的思路,创新了农机鉴定工作的模式,既能使学校、学员受益,农机职能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八是建立三位一体的办证模式;农机鉴定站与农机生产制造企业和技工培训学校相结合。以提高农机制造企业人员技术水平,增加持证上岗率为出发点,三方协作,技校培训的学员经县站考核鉴定合格者,介绍到生产企业参加工作;对生产企业的人员进行轮流培训,根据不同工种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培训到期经考核、鉴定合格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实现了农民、学校、企业、农机管理部门多方共赢,有力地推动了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四、密切协作,是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关键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农机部门的事,而且涉及到工商、技术监督和社会的各个方面,他不仅是农机驾驶员的事,而且涉及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此,在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要密切协作,规范运作。对申请从事农机维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执照时,首先要持有农机鉴定部门核发的《技术合格证》和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对已从事农机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要进行相应职业工种鉴定,否则,工商部门授权给农机部门送达限期鉴定通知书,如还不参加鉴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建立培训、考核、鉴定基地,确保办证质量
 
  利用社会上的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和该县农机校的教室,场地和设备对办证人员进行考核(理论和操作技能)。对职业技术学校管理好,技术力量强,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高,培训人员多,设备齐全,经我们检查符合条件的技术培训学校,签订协议,授予成为农机职业技能考核培训基地。到目前为止,我县建立培训、考核、鉴定基地两处—鼎新、乾坤技校。有力地确保了办证质量。
 
  以上是我们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一点尝试和体会。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点滴成绩,但是距部、省、市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先进县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上级领导的指示和精神,充分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再接再励,积极进取,使我县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宁津县农机局 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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