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地处鲁西南部,黄河南岸,是黄河入鲁第一县;总人口7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8万人,耕地124万亩,盛产绿色环保西瓜、小麦、玉米、大豆等农副产品,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近年来,东明县紧紧围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坚持“兴机富民、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和“优化结构、创新机制、强化服务、突出安全、提高效益”的原则,抓住热点,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农机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到2011年底,全县农机总值达到6.89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07%;农机总动力达到127万千瓦,比“十五末”增长87.3%;全县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达到78%、93%。2010年,全县农机服务总收入达到52023万元,比“十五末”增长317%。2010年6月22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东明县促进农业机械化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东明县的农机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1年4月,东明县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农业机械化先进县”荣誉称号;2012年2月,又被菏泽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农机化工作综合先进县区”荣誉称号。
一、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科学谋划农机化工作
东明县县委、县政府对农机化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坚持做到了“四个纳入”:
一是把农机化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发展体系。县政府把农机化工作列入全县经济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发展农业经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把农机化工作纳入全县新农村建设考评体系。将农机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考评体系。
三是把农机化工作纳入全县财政投入体系。近5年来,县财政先后投入240万元,用于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及农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县农机化发展缓慢这一难题。
四是把农机化工作纳入全县部门联动体系。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机化发展。县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机化工作组织协调;县农业局负责农机农艺集成配套技术推广应用;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农田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机生产提供便利;县财政局负责有关农机化资金落实;县工商局、县质监局与我中心联合对农机销售、维修市场进行规范完善;县广电中心为农机化发展提供舆论宣传平台。
二、 加大投入,积极引导,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自实施农机补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等项目以来,东明县共争取各级农机化项目资金3995万元,拉动农民直接投入9000余万元,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截至2011年底,全县大中型拖拉机达到5265台,比“十五末”增长了78.7%;小麦、玉米收割机达到4273台,比“十五末”增长了430 %;机引配套农机具40175(件),配套比达1:3.36。
三、突出重点,示范推广,提升农机化水平
(一)抓好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和示范推广。截至2011年底,全县玉米收割机保有量达72台,秸秆还田机2510台,花生收获机105台。2011年,全县保护性耕作、玉米机收、花生机收等农机化项目示范园区面积已经达到17000亩,带动全县完成小麦机收118万亩,机收率达99%;玉米机收42万亩,机收率84%;小麦免耕播种26万亩。仅2011年一年全县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年增收节支共计3000余万元。
(二)抓好新技术、新机具宣传培训。五年来,共举办各类农机作业现场会、演示会120余次,参加人员11800余人次,印发宣传材料6万余份,媒体宣传80余次;组织科技讲座20余场次,开展科普宣传活动40余次,发放科技明白纸1.2万份,切实提高了广大农民科技意识,激发了广大农民学机、用机的热情。
四、敢为人先,大胆探索,推进农机合作社建设
瞄准外出跨区作业小分队的农机能人、农机大户、热心于农机事业的村干部,引导、宣传广大农民提高对农机合作社的认识。截至2011年底,全县农机专业户达到32240万户,比“十一五”末增长10.5%;农机原值20万元以上农机大户达到162户;各类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达到149个,比“十一五”末,增长486.7%;农机从业人员达到104404人,比“十一五”末增长30%。全县有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37个,社员685个,注册资金4146万元,固定资产7326万元,农机总值5150万元,农机具1690台套。2009年7月28日,全省农机合作社建设现场会在菏泽召开,现场观摩了我县的两个农机合作社,其建设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2010年3月25日,山东电视台对东明县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报道。
五、狠抓安全,落实责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东明县始终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当中,通盘研究,重点防范。县政府每年都与县农机部门及各乡镇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农机部门积极开展农机专项治理工作,使农机安全管理进村入户、安全知识普及到人、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收到良好成效。截至到目前,全县农机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都达到85%以上。在组织实施以创建“平安农机”为目标的“十、百、千、万”安全示范活动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取得了新的更大进展。截至2010年,全县规范农机安全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23个,示范户145户,初步构建起了上下联动、运转协调、安全有效的农机安全管理网络。近年来,全县农机安全管理形势一直较为稳定,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农机事故。
六、规范建设,严格教学,提高农机培训水平
近年来,东明县认真贯彻《山东省县级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重点加强了农机化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了学校标准化建设上层次,上水平。2010年7月,东明县农业机械化学校经省农机办评估,由“全省农机规范化建设学校”晋升为“全省农机规范化建设示范学校”。“十一五”期间累计培训农机驾驶员2200余人,培训各类农机从业人员3万余人次。近两年又完成“阳光工程”农机人员培训400人。
七、 精心组织,真诚服务,为农机户创造良好生产环境
(一)加强政策服务。东明县出台政策,让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优先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合作社优先承担有关项目农机作业;农机合作组织和有机户免费参加县农机中心组织的各种技术培训;积极为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机示范区农机户办理跨区作业证,降低生产成本。
(二)加强信息服务。利用“菏泽农机化信息网”和“东明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有关栏目,让农机户学习了解农机化形势与政策、农机专业技术、农机作业常识和农机法律法规等知识。收集农民致富信息和农机作业信息,提供给农机户,指导他们搞好自身生产和作业服务。
(三)加强农机安全服务。东明县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为主线,以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和动态化管理为目标,以为农服务活动为载体,层层签订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责任书,积极开展整治农业机械无牌无证驾驶作业活动,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维权”服务。东明县组织县农机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积极开展农机质量监督检查活动,认真受理投诉案件,维护购机者合法权益,得到农机户一致好评。
(五)加强维修服务。东明县农机局积极协调有关农机供应商,设立了农机维修特约服务站,解决了农机补贴机具“三包”维修难的问题;县农机局成立了农机维修服务队,上门服务,及时为农机户排除机械故障,得到农民好评,农民亲切的称农机维修服务队是农机的“120”。县农机局还积极组织开展农机维修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五年来累计鉴定农机从业人员1300余人,保证了农机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