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农机维修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作者:成武县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0日

  随着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和我国一系列支农政策的出台,农机修配市场也日益壮大,农机修配网点应运而生,这些网点对排除机械故障,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和生产效率,延长农机寿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繁荣,提高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受经营者素质、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受行业管理薄弱环节的限制,农机维修市场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加强对农机维修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强化农机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机化又快又好的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

  一、成武县农机维修网点现状

  (一)农机维修点情况。目前,成武县的农机维修网点共有138个,其中三级网点5个,专项维修点115个。其中有维修技术合格证网点106家。二、三级网点主要从事常用农业机械的局部性换件修理、一般性故障维修以及整机维护工作;专修点主要从事电器修理、散热器修理、轮胎修补、电气焊修理等单项维修业务。

  (二)农机维修从业人员情况。我县共有农机维修从业人员358人,其中持证人员335人。由于大多农机维修网点经营规模较小,因此每个网点的从业人员一般只有1-2人,规模稍大的能够达到3~4人,基本上是由老板带着自己的亲属干。

  (三)从行业收入来看,农机维修效益低下,维修网点的修理收入维持在人均1.2至1.6万元,还不包括房租水电设备折旧等维修成本支出,维修网点根本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投资。

  (四)目前,个体农机配件供应量占整个农机配件供应量的80%以上。由于个体农机配件供应点进货渠道乱,又不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再加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使一些假冒伪劣农机配件流入市场,严重损害了农机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二、成武县农机维修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农机维修行业没有引起各级政府足够的重视,加上因各种原因导致行业管理不到位,无计划地乱上农机维修网点,致使我县维修网点布局不合理。现有的网点大多数集中在县城附近、乡镇驻地及交通要道沿线。有的乡村路边维修点季节性很强,就近随便开个小店,敲敲打打、换件焊补是主要维修手段,零配件的来源不明,农忙季节时开门营业,农忙季节一过就关门,管理起来难度极大。

  (二)农机维修点技术素质不高、维修力量薄弱、设备手段简陋,缺少必要的检测设备。大多数农机维修网点经营场所比较简陋,只有简易的维修棚,有的露天维修,越级修理现象较为普遍。维修设备大多是从改制企业转让而来,或是从一些大型修理厂淘汰的设备,适应不了现在高新机具维修精准要求,亟待更新。安全消防意识不强,维修环境较差,许多维修点油污到处都是,不注意环境卫生。

  据调查,农机维修人员文化水平总体上较低,初中以下文化水平技术人员占80%左右。高级维修工大都在50岁以上,20岁左右年轻人几乎无人愿意从事农机维修行业。维修人员技术水平低,文化素质差,有些维修人员即缺乏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又不热中学习,维修技能一直沿用师傅带徒弟的模式,缺乏系统技能培训及知识更新,缺乏必要的技术测量、故障诊断、维修保养知识,实际操作中凭经验手摸、眼瞄、锤敲,维修质量难以保证,且维修成本也较高。严重损害了机主的切身利益。特别在农忙季节,由于修理质量差,贻误农时的现象经常发生,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三)我县农机维修管理工作主要由县农机局修配站负责,目前全县专职管理人员只有4人,这就难以保证农机维修的日常管理。同时,与管理配套的办公设施不到位,物力、财力等的欠缺也牵制着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开展。作为农机维修网点的行政主管部门,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经费不足,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限制,也无法对维修人员迸行上岗培训和新机具维修培训,合格证换发工作也进展迟缓。尽管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由于网点分散在乡、镇农村,主动办证的少,农机部门要跑遍每个乡镇,需要花费相当大的人力和财力,而农机部门经费普遍紧张,虽然千方百计筹措,也存在很大缺口,工作开展举步维艰。此外,农机维修业的主要对象是农民,而经营农机维修行业的也主要是农民,他们的经济收入低,法制意识淡薄,管理难度大。

  (四)农机依法管理不能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国家农业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虽然赋予农机部门一定的执法权利,但这些法律法规及规章目前没有得到充分运用,执法力度小,管理工作较为薄弱。致使无证的“维修网点”大量存在,使维修行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秩序混乱。一些占地小,人员少,收入低的农机维修网点,不服从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拒绝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违法经营。

  (五)对农机维修网点监管力度不够。农机、工商和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农机维修业的监管缺乏应有的工作协调机制。由于农机维修网点多数设在乡村,工商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能经常下去检查,使得假冒伪劣维修配件充斥维修市场,严重影响农业机械维修质量和使用寿命,危及农机安全生产,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加强对农机维修网点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各级政府对农机维修网点管理的重视,切实重视农机维修市场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机维修市场管理财政支持力度,增加管理经费,改善执法条件,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检测人员、交通工具和先进的检测设备。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维修质量及零配件进行检测。对于执法监察人员要配制标志服,以便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对农机维修管理的执法力度。加强农机部门独立执法的权力。要建立农机、工商和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农机维修管理的监督协调机制。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检查农机维修网点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合法经营,农机维修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农机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等。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和不按时参加年度检审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农机维修市场,促进农机维修市场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建立健全投入扶持政策。安排对农机维修行业的财政补贴,逐步给农机维修点配备先进适用的高性能维修设备,提高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农机维修网络建设,认真贯彻《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手册和明白纸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教育引导农机维修经营者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标准,审定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做到合格一个,发放一个,消除农机维修网点无证经营现象。

  (四)严格做好《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核发工作。《规定》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设定为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并对维修资格、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罚则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开业技术条件》的标准,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达不到开业技术条件的决不发给维修技术合格证,以便促进维修人员技术水平和维修设备的提高,从而促进维修质量的提高。

  (五)支持引导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开展农机维修业务。可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定期从农机社和农机大户、农机维修网点中选调技术人员到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培训和技能训练,培育一批高技能农机维修人才。支持引导生产销售企业投入先进技术、资金和设备与农机维修网点联合开展售后服务和零配件销售,优势互补,增强和拓展农机维修网点服务功能和范围。(成武县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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