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下达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第二批)的通知

作者:福建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闽农机管[2012]61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经研究,并征得省财政部门同意,现将2012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第二批)13652万元(含机具补贴资金6772万元,7月20日我局已下达的大棚建设补贴资金6835.3万元,追加政和县大棚建设补贴资金44.7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根据本县(市、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结算进度的通知》(农机产[2012]116号)要求,在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为了确保全省全年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本批资金下达后,9月20日前由设区市调剂辖区全年补贴资金,10月10日后由省里根据实施进度进行全省统筹。

    二、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于11月15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福建省201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第二批)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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