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农机合作社成土地流转“主力军”

作者:李连东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1日

  近年来,曹县大胆探索,积极鼓励、引导、扶植、帮助农民,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的工作思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已成为流转农村土地、解放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

  农机合作社的发展使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成为可能。从曹县农业农村实际看,一方面,没有农机合作社参与,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难以进行;一方面,农机合作社只有开展土地流转承包,才能够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像古营集镇的李登峰,承包了600亩土地,新建400多个蔬菜种植大棚,成立了以设施农业服务为主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桃源镇的永丰农机合作社托管土地12000亩,古营集镇德众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5000亩,孙老家东明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3000亩,曹县2012年新建农机专业合作社21个,建立省市级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3个,新增入社社员527户,新增农机总动力3万千瓦,现已累计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76个,全县所有乡镇均建立了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总额7000余万元,从业人员3726人,入社社员892户,入社机具2695台套,服务农户2718户。依托农机合作社人才、技术、资源优势,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机科技推广工作发展。              
 
  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经营是粮食稳产高产的保障。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后,主要从事粮食生产,大多是统一使用良种,统一开展机械化耕、种、收和植保作业,保证了粮食的产量和品质。从今年夏粮生产情况看,合作社流转的土地平均亩产超过530公斤,比农民分散种植的小麦产量高出约两成。

  土地流转使农机合作社和农民都得到实惠。一方面,合作社流转土地后,立足本村本乡开展精细化耕作,心理上有了“根”,收入上更加“稳”,提高了农机利用率,节约了生产成本,为今后基地式、现代农场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提高土地产出率,农机合作社必然加快应用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加快推进农机农艺融合,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一方面,土地流转使农民“转地不失利”,更多农民有钱花,农民生活更幸福。农民不出家门就可以享受到租金、薪金、股金等收入,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根本转变。将土地流转给农机合作社,农民不再需要家家户户购置“小而全”的农机,避免了大量农业机械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李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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