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大省40岁以下散户种粮积极性几乎为零

作者:《经济参考报》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5日

    记者近日在豫、鲁、赣、皖、黑、粤六个主要粮食产销省的多个村庄蹲点调查发现,支撑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的种粮主体正快速进入转换期。一方面因为比较效益低,散户“40岁以下的人种粮积极性几乎为零”;另一方面由于形成规模效益,大户种粮积极性高涨,但也存在土地流转后从事非粮化生产的苗头。

    散户为什么不愿种粮?黑龙江省安达市羊草镇安乐村村支书李砚说,虽然这几年粮价涨了,但幅度很小,远不及种地成本涨得快。现在和农业税取消时比,每亩地用肥增了70元,用种增了40元,加上机耕等各种费用,每亩投入从原来的220元涨到现在的400元左右。虽然种地成本翻番,但粮食产量增加不多,每亩五六百元的收入只抵上打工三四天挣的钱,真是“辛辛苦苦忙一年,不抵一月打工钱”。

    一些农民认为,如果种粮比较效益持续走低,越来越多的散户将会退出种粮舞台,他们的下一代也将彻底远离土地。更多耕地流转到种粮大户手中,大户成为今后农业生产主力军。

    记者从走访的多个村庄了解到,种粮大户承包的土地规模整体上呈扩大趋势。不过,随着大户种粮积极性走高,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应警惕土地流转后非粮化的倾向。河南省滑县留固镇东留固村农民耿爱丽今年种了398亩小麦,其中一半套种了辣椒。坐在自家门前,耿爱丽给记者算了一笔效益账:“如果不套种,按双季亩产一千斤麦子和一千斤玉米算,每亩净收入300元。套种后虽然小麦亩产减少100斤,但能多收入3000元。”耿爱丽说,全镇10多个种粮大户都这样套种,“按照现在的包地费用,只种小麦、玉米,再有能耐的人也赚不了多少钱。”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让具有明显种植优势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来种粮,这是一个方向,但并不意味着让农村小规模家庭的主妇,或者老年人都放弃种粮。我国未来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格局应该是多数家庭种粮满足自给性粮食需要,但不以粮食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而商品粮的提供者则是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由他们发展现代粮食产业,确保粮食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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