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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成效与思考

作者:仙居新闻网 仙居县农业局 董云彪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9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强农惠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实现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我县自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补贴规模逐年扩大,财政补贴资金连年翻番增加。全县农民购置各类农业机械从2004年11台(套)增至2011年7877台(套),财政补贴资金从2004年16.84万元增至2011年425.567万元,增加了25.3倍,带动农民投入农业机械资金达152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在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积极性的同时,切实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效率,加快推进了我县农业机械化进程,为我县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成效

    (一)农机装备水平得到切实提高。从农机总量上来看,自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至去年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9.57万千瓦,比政策实施前的2003年增加了86.2%,机具拥有量逐年增加。从农机种类上来看,大型农业设备应用得到普及,其中大中型拖拉机重新应用于农田机耕作业,水稻育秧设备、插秧机推广获得突破性进展,大马力、高性能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割后留有完整茎杆或切碎还田)迅速增长;机动轻型植保机械、杀虫灯、多功能田园管理机等小型适用机械实现大范围推广。从农机功能上来看,节能环保、喷滴灌、冷藏保鲜、茶叶加工等机械设备在农业生产中得到推广应用。目前,补贴机具涵盖了全县农业生产的各个产业环节,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和优化,农业机械的科技含量与技术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新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为先进的生产力,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据调查,水稻机械收割与人工收割相比,可为种粮农户节省作业费用30-50元/亩,而耗时仅为人工作业的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同时可减少粮食损失2-5%;水稻机械插秧与人工插秧相比,可提高生产率20倍以上,亩增产量15-25公斤;在播种、施肥喷药等生产环节,农机作业可以节省生产成本18-22%,提高产量13-16%。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不仅提高了作业功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减少了农业生产用工量,还可以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彻底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弯腰曲背几千年”的劳作方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实际工作中,把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作为重点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倾斜,为我县农机服务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农机社会化服务逐步从以农机户分散经营为主,转变为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等新型服务组织协调发展。近几年来,全县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不断涌现,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快推进,有规模、有水平、有效益的农机大户蓬勃发展。目前,全县拥有农机专业合作社5家、农机大户576户,在全县形成了以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骨干的农机服务网络体系。同时,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也不断拓宽。农机作业服务范围从农业生产的产中逐步向产前、产后延伸,作业领域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各个领域扩展,拉长了农机服务链,提高了农机作业的社会效益。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变化幅度大影响农民购机积极性。省农财两厅制定出台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操作程序及农户的申请手续等方面,每年均有变化调整,2012年政策变化调整幅度更大,这对调动农民的购机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统一的政策难以满足山区特色产业多样化需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省(除宁波外)实行统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统一补贴标准,这对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显得不够合理。因为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山区农民购买力低,购置各类大中型农业机械较少,而受地方特色产业的影响,购置各类小型机具较多,如小型耕整地机械、田间管理机械、各类轻型植保机械、杀虫灯等,而此类机具2012年浙江省补贴范围、品种大幅度缩减,单机补贴金额大幅度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落后地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三)农业生产薄弱环节、重点机具装备增长缓慢,财政补贴力度不足。经过近几年的较快发展,虽然我县农机购置数量较以前有大幅提高,但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总体不高,离农业现代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我县粮食作物生产上,水稻生产的机械化总体水平偏低,特别是水稻机械化生产的薄弱环节———机械化育秧、插秧技术和谷物烘干技术,近年来才刚刚起步,机具发展较为缓慢,与上级要求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在油菜作物生产中,油菜机械化收获水平所占比例甚少,机具增长还远远跟不上我县油菜产业发展的需求;在设施农业上,全县大多数为低档设施,且规模较少,装备落后,特别是种植业上应用最广、具有保湿增效的微滴灌技术,在我县推广应用也较为缓慢。以上各类农业生产重点环节机械装备,技术成熟,性能可靠,但机具价格大多数较高,农民由于购买力低的因素,对购置机具疑虑较多,农机购置补贴除上级规定外,无县级地方财政重点扶持政策(粮食烘干机除外)。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建议

    (一)建立和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长效机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强农惠农富农的好政策,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制度不断完善,操作基本规范,成效十分显著。在今后的政策实施中,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各地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出发,既要注重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又要注重规范管理、完善机制,制订合理并保持相对稳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制定出台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法律、规章,逐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现依法实施和依法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鉴于全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状况,建议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应力求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大对山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迫切需求的各类小型机具的扶持力度,如扩大小型耕整地机械、轻型植保机械、小型排灌机械、果树修剪机械、小型脱粒机、碾米机等各类小型机具的补贴品种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以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机械化的发展,促进地方特色经济的发展。

    (三)加大农业生产薄弱环节、重点机具装备地方财政扶持政策的力度。加快推广应用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提高重点农机装备水平,对提升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至关重要。因此,建议县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发展现代农业各项扶持政策时,应着力加强对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谷物烘干技术、油菜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设施农业上微滴灌技术的政策扶持力度,对农民购置各类农业机械装备,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追加20%的地方财政补贴,以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县的农机化综合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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