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出台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意见

作者:苍山县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0日

    为进一步创新完善农机服务组织,加快苍山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苍山县农机局日前出台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意见。

    意见提出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发展目标:根据苍山县经济条件、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机化发展水平,坚持发展与规范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着力提升一批高质量的农机合作社,通过积极引导,在现有总量达到42个的基础上,争取今后每年新建8个,新增2个省级示范社,实现乡镇全覆盖。按照“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运行机制,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大的服务规模,显著的经济效益”和“五有”标准,重点搞好农机合作社规模建设。同时,对全县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考核,排出名次,树立样板,淘汰落后。

  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自愿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并将其建设成为自主决策、自我约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各乡镇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务求实效。要坚持发起人身份多样化,可以由农机大户、村委会或农村工商业主等发起组建;坚持合作内容多样化,可实行机具组合、资本入股、技术参股等多种合作形式;坚持服务内容多样化,可建立农机单项作业服务、综合作业服务或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引进现代企业制度理念,推行作业合同规范化文本,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营。

  意见强调,苍山县农机局在政策上会加强扶持,一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对管理科学、运转规范、制度健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政府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支持。二是农机化建设项目和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能够由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的,优先予以安排。三是提高服务引导,增强合作社服务功能。 围绕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这一问题,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的作用,支持农机合作社的自主参与社会化服务,帮助农机合作社在作业价格洽谈、合同签订、后勤保障等方面搞好服务,引导农机合作社参与到跨区作业、土地流转、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等市场化运作中来,参与到农机技术推广、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综合机械效能,努力获取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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