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

作者:《日照日报》通讯员 李宜田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7日

    本报五莲讯(通讯员 李宜田)近日,省农机局、财政厅和商务厅联合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五莲县被列入全省20个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县(区)之一,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

    这是继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后,又一项重视和支持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试点区域内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按规定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今年享受报废更新补贴的机具为合法拥有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其中,拖拉机补贴额在500元至11000元之间,收割机补贴额在3000元至18000元之间。通过审核的机主可优先获得新购一台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机主按扣除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两部分补贴后的价格支付购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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