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全面摸清我县农机购置补贴直接兑付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推广起好步,打好基础。近期我局专门抽调人员深入生产销售企业和田间地头,通过现场查看、走访、询问、座谈等形式,对我县购置补贴直接兑付试点工作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实施进展情况
2012年我县被确定为全省全额购机直接兑付试点县,项目确定以来,县农机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局领导进行汇报,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沟通,得到了市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按照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为了保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我局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具确定方式,完善全额购机补贴确定办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监管,采取先审批后购机的申报程序,全力推动项目实施。至2012年,我县已累计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82.65万元,配套机具4500多台(套)。其中:2012年争取购置补贴资金640万元,已受益农户511户,补贴配套机具934台(套)。第一批购置补贴资金440万元(其中,省补资金40万元在第二批购置补贴中实施),受益农户465户,补贴机具807台。其中:动力机械125台,受益农户119户;设施农业配套机械416 台,受益农户 118 户;耕整地机械208 台,受益户农户176户;收获机械15 台,受益农户15户;畜牧水产养殖机械34 台,受益农户31户;种植施肥机械2台,受益农户2户;农产品初加工机械5台,受益农户2户;农田基本建设机械2台,受益农户2户。第二批补贴资金240万元(含省补资金40万元),至目前,已录入补贴系统资金213.97万元,受益农户36户,补贴机具127台。其中:动力机械1台,受益农户1户;收获机械26台,受益农户26户;设施农业机械98台,受益农户7户,;耕整地机械2台,受益农户2户,剩余补贴资金26.03万元目前正在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
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机局局长兼任,抽调专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督导和检查。二是制定方案,规范运行。根据《甘肃省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高台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全额购机直接兑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高台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及《高台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同时,在省级补贴基础上,确定了适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任务。试点工作一开始,我县及时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详细安排部署当年工作任务,并与乡镇负责人(经销商)签订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承诺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后,我县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县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媒体报道。向广大农机户发放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印制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20问》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印发《关于农机购机补贴工作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5100余份,张贴到每个村社。在高台县农机化信息网上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在《高台县惠农宣传读本》上刊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申办程序、咨询电话等内容。向每个购机补贴户都发放购机服务袋,服务袋正反面印有购机流程图、企业(经销商)补贴产品目录和咨询热线电话。通过多种形式,对购机补贴程序、补贴重点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极大的方便了农民。通过深入宣传引导,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购买补贴农机具的热情。
(三)突出补贴重点,实施累加优惠政策
我县重点推广适合保护性耕作,适应我县农机化发展特色的新型农业机械,紧紧围绕设施农业、畜牧养殖饲料加工、玉米全程机械化收获、马铃薯种收、农作物田间管理等重点机具进行项目配套,对此类机具补贴优先报名、重点补贴。在国补资金的基础上省级补贴资金侧重对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深松机械等重点补贴机具计划进行累加补贴。
(四)完善监管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是增强工作透明度。在高台县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布了《高台县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图》,定期更新《高台县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网上进度统计表》,向社会各界公开购机补贴资金使用及审报过程情况,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省农机局有关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 “四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规定等有关制度要求,定期召开调度会议,通报工作纪律落实情况。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联合财政部门对补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同时,县财政局在发放补贴资金之前,各乡镇财政所对补贴机具全面入户核查,然后发放补贴资金。县监察局定期对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四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管。在农民购机后,加强对机具质量的调查和售后服务的监督,在“三夏”、“三秋”农机作业季节,通过下乡服务和电话询问的方式,对机具质量和“三包”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对农民的质量投诉及时联系经销商进行协商解决,保证购机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机具管理,建立健全补贴档案
对享受补贴的农机具进行登记编号、编号喷涂、人机合影拍照、建立购机档案,严格实行一机一档,每个补贴购机户发放购机服务袋(装有购机发票、申请书、确认书、经销商供货单、补贴通知单、一折统),做到规范化管理。对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办理入户手续,并对机手进行培训,增强农机安全意识。
三、取得的优势及工作成效
(一)取得的优势
2012年我县被确定为全省全额购机直接兑付试点县后,取消了以往的“差价购机,省级结算”的农机购置补贴模式,全面实行把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购机农民“一折统”账户的“直补到户”模式,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一是提高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农民和农业组织购买什么机具,享受多少补贴,直观明了,透明度提高,更有利于激发农民购机积极性。同时,近几年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农村储蓄显著增长,加上农村信贷政策扶持,农民购机资金筹措已不是制约购机的主要矛盾,全额购机的条件已经具备。二是简化了补贴程序。在取消了以往的“差价购机,省级结算”的农机购置补贴模式后,特别是资金结算速度大大提高,企业资金周转加快,补贴程序有所简化,极大促进了农机工业的发展。同时,有利于杜绝经销商向购机农民转嫁费用,增加农民购机成本。三是加强了部门之间相互监管。财政部门在发放补贴资金时,先核实,再补贴,形成农机管指标、财政管资金的制约机制。在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财政部门与农机部门责任共担,风险共担,真正起到了相互监管的作用。四是降低了农机部门购置补贴工作成本。目前农机部门是经济上较困难的单位,每年为农机补贴工作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改为直接补贴后,适当地减少了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对农机部门是利大于弊。
(二)工作成效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力度的加大,进一步推动了我县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升级,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一是提升了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2012年全县新增30马力以上的补贴拖拉机126台、补贴大中型联合收获机41台,全县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整体迈入农机化发展更高阶段。二是拉动了全县农村市场消费需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激发了我县农民投资农机化的热情。至目前,全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640万元,直接拉动农民购机投资1600多万元,有效提升了农村消费需求。三是带动了农机生产企业的较快发展。我县进入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工业产品,由2009年高台县农业机械制造厂1家企业的3类、13种型号,增加到2012年的4家企业,6类、24种型号,涵盖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茎秆处理机械、设施农业机械以及薯类、麦类、饲草加工机械等,农机企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四是加大了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我县新增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深松机、秸秆还田机等保护性耕作机具291台,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52台、免耕播种机21台、深松机160台、其他机具58台;新增设施农业、饲料加工、马铃薯收获等农业机械472台;此外,激光平地仪、秸秆打捆打包机和薯类收获机等机具的引进,填补了我县空白。五是有力的缓解了劳动力不足的矛盾。近几年,农村劳动力工价逐年攀高,在农忙时节很难雇到劳力,而大型农机具的引进和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化,解决了雇劳力难的问题,使剩余劳动力向其他方向转移,加大推进了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全县农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和认可,但工作中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补贴资金到位相对缓慢。由于补贴环节多、资金持续时间长、到位慢,致使有些购机农户或购机大户贷款时间长且利息又高负担过重,农机购置程序过于繁琐,农户有意见。二是部分经销商承担补贴机具的能力不足。有的经销商办公设备和人员不足,经验缺乏、责任意识不强,有的补贴机具供货不及时,售后服务跟不上,耽误了农业生产,农民有意见。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数量少。购置补贴资金相对较少,满足不了农民购机需求,新机具新技术引进推广还比较缓慢,特别是适合我县地形地势和不同作物的新机具配套还不够,跟不上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大。购置补贴不同于粮食直补等国家政策,不是普惠制,加上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有些购机户虽购买了机具,但按政策规定享受不上购置补贴资金,心理不平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我们将在省局的亲切关怀下,借鉴兄弟县(区)成功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寻找不足,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我县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廉政机制。抓住我县被确定为全省全额购机补贴试点县的有利时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争取力度,成立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绩效考核,建立补贴工作考核机制,通过科学考核,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规范运行、高效实施。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对设施农业、畜牧业、玉米机械种收、马铃薯机械种收、区域特色产业、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农机大户、农机专业组织等方面继续予以倾斜扶持,力争做到全县设施农业示范点应打尽补,畜牧业示范点保主保重,玉米全程机械化收获机具配套有新突破。三是抓住关键环节。重点抓好政策宣传、申请确认和供货“三个环节”,让农民了解政策,清楚办理程序,认真做好厂家(供货商)和农户之间的全额购机衔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供货环节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供货及时,使补贴的农机具在当年的农业生产中发挥应有作用。四是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对补贴机具统一编号、统一标识,健全购置补贴档案,认真做好补贴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工作,确保上报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跟踪服务,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满意,真正使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五是严明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规定。坚持以“补贴机具实行目录制、受益对象实行公示制、补贴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制、执行过程实行监督制、实施效果实行考核制”为主要内容的购机补贴制度,建立补贴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科学客观评价,探索工作机制创新,堵塞各种可能出现的漏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六是加大机具推广。重点抓好玉米机收、马铃薯种收、设施农业、饲草加工等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引进。推广新机具主要包括:玉米自走式联合收获机,马铃薯种收机具,设施农业示范点卷帘机,饲草加工等动力机械。引进新技术主要包括:玉米自走式青贮机、收获机、组合多功能气吸式播种机、马铃薯杀秧机、开沟机、棉花采摘机、地膜捡拾机、农药喷雾机、清粪车、放料机、防控机施肥犁等新型农机具,全面推进全县重点产业农业机械化水平。
六、政策建议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需进一步调整完善
一是实行燃油补贴,应出台加大对农机户直接补贴的燃油补贴政策。二是实施购置大中型农机具信贷政策,并降低贷款利息,甚至可以利用一部分购机补贴资金鼓励贴息贷款。三是补贴机具不能停留在大田农机具上,应根据农业机构调整情况和高效农业发展形势,调整补贴机具的种类,加大对高效农业机械的补贴力度。四是为使补贴资金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在以补贴为主的情况下,适当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农业机械的推广力度。五是补贴机具在产品目录表上要有合适价格范围,让购机者真正知道产品的适宜市场价格,严防经销商借助购置补贴政策私自哄抬价格,严防惠农政策不惠农。
(二)增加基层农机部门工作经费
要保证农机管理部门特别是基层部门的工作经费,让他们全力为农机事业服务。另外,建议在专项资金内设立必要的项目组织、宣传、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经费。在下达购机补贴政策时,逐级按比例适当明确推广工作经费。
(三)要加强补贴机具的后续服务
建议农机生产企业延长农机售后服务期,建立零配件供应点和维修点,或者与农机推广部门联合进行“三包”服务,以解决购机户维修和购买配件难的问题。重视对购机户的技术培训,可与农机培训学校结合起来组织学习先进农机具的操作和维修技术,变被动修理为主动保养。(甘肃省高台县农机局 盛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