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成杰:千方百计促进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作者:新浪农业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尹成杰

  新浪农业讯  中国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大会11月10日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成杰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微观基础。今后一个时期,总的是在认识上要深入、深化,在摆位上要提升,在力度上要加大,在政策上要强化,千方百计的依法促进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通过系统回顾和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实践,尹成杰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微观基础。

  尹成杰说,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我国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应国情、农情、服务大局、独具特色的三农工作路数,建立健全了一套民主科学的领导机制和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并且结合不同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要求,形成相关的工作重点、抓手和方式以及合力推动三农工作落实的有效机制。

  针对如何解决卖难买贵的问题,尹成杰认为,应该建立有效对接体制机制,促进农产品(5.14,-0.08,-1.53%)生产者、流通者、农资供应者一体化的有效机制,并对这一机制实行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就如何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这一热点话题,尹成杰强调:“我觉得在今后一个时期,总的是在认识上要深入、深化,在摆位上要提升,在力度上要加大,在政策上要强化,千方百计的依法促进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是我们应该提倡在流通领域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领域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领域也发展专业合作社。”

  谈及各类涉农服务组织,供给三农的东西利润低、风险大,处于弱势这一长期存在的事实,尹成杰表示,要完善和强化扶持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组织、农民生产资料供应组织的各项政策措施,对这三个方面都要扶持,不是说就是专业合作社。(文/耕农)

  以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成杰发言文字实录整理摘要。

  尹成杰:各位代表,各位同志,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出席今天的会议,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农民日报举办合作社理事长大会,研讨交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服务以及与农资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对接问题,非常有意义。

  我觉得这次大会也是对十八大关于未来农业农村发展工作部署贯彻的一个实际的步骤。下面我按照会议的要求,我就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和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有关问题讲几点思考和建议。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第一个问题,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座的各位都非常关注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问题,特别是我们在座的各位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资企业的负责人,更是关注我国未来农业农村经济的走势。那么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面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和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艰巨的形势,由于中央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特别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强农惠农政策,农业农村经济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从农村来看,农、牧、渔各业快速发展,特别是粮食生产实现了九连增,农民增收有望实现九连增。现代农业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也取得重要的进展。相信在座的各位都在学习十八大报告,十八大报告对过去农业农村十年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做了高度的概括。我们对过去的十年和当前的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认为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标志:

  第一,三农发展的思想理论不断丰富完善。中央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在199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后来又接着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坚持三化同步推进等重大理论。这些重大思想理论是我国三农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为我们三农工作和农村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当然这些方面还有许多重要的概括,我就不一一讲了。

  第二,三农发展的物质成果更加坚实。我相信在座的各位,有的来自基层,来自农村,都有深切的体会,比如说粮食生产迈上历史的新台阶,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畜牧水产蔬菜生产稳步提高,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农业物质的装备水平稳步提升,传统耕作方式明显转变,农业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大大提高了现代农业的要素含量,特别是农民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呈现居民收入差距呈现出缩小的迹象。农民收入增加较快。

  第三,强农富农惠农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现在在我国国家,制定出台了统筹城乡发展,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培育新型的农业生产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有力有效,深得民心,长期管用,构成了强农富农惠农的政策体系。

  第四,农村社会发展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比如目前我国农村已经基本形成了农村社会保障和发展的制度框架。在保障农村逐步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工保险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这些年我国农村的各项社会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亮点。

  第五,高效务实的三农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应国情、农情、服务大局、独具特色的三农工作路数,建立健全了一套民主科学的领导机制和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并且结合不同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要求,形成相关的工作重点、抓手和方式以及合力推动三农工作落实的有效机制。

  过去的10年,我们总结它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我们觉得过去的10年,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堪称我国农业生产的黄金期、农业发展的跨越期、农业基础的强化期、工业贡献的凸显期。我学习十八大的报告,过去的10年,我觉得这10年发展变化非常大。过去10年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大大强化了我国农业基础性的作用。特别是为有效的应对国际的金融危机、粮食危机、债务危机的挑战和突发事件,支持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性的重大作用。

  我们总结一下过去的10年,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十分不易,经验也十分宝贵。这些年来,要说基本经验,我们主要是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不断的丰富、完善、强化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把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作为主要目标,坚持发展培育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坚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创新。我觉得经验很多,基本经验有这么几个坚持。特别是对三农理念坚定不移,对三农政策坚持不懈,对三农情结坚持不变,这是我国三农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这是我向大家报告的第一个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微观基础


  第二个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过去的10年当中不断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对实现良好九连增、农民收入九连冠以及现代农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微观基础,为什么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基础,要从这个高度上来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组织化强度,建设现代农业要求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农业合作经济发展,把若干分散农业经营通过合作社联合起来,组织化程度大幅度提高。

  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我去过山东、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考察,我见到了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来以后,带动和促进了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使许多农户由个人家庭经营的小规模正在向合作社联合的大规模转变,特别是承包地流转加快的地方,流转到一个大的合作社,规模化程度大大提高了。规模化提高了,为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业经营的集约化程度。集约化是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集约投入、管理和使用,大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高集约化的水平。

 

  第四,农民专业合作设备的建设和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业发展的科学化程度,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包括我们农资企业,农业投入品的流通和供应,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农业生产布局与结构的调整以及现代农业要素的合理应用。这样就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提高了科学化的程度。

  第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业布局的专业化水平。我觉得农业的区域化和专业化,是必然趋势。通过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特别发展专业化种植,创造优良品牌,带动结构,调整和优化,使得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大大提高。

  第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产品流通的市场化程度。我们进入市场还遇到了很多困难,通过建立合作社,促进联合和合作,带领中国农户进入国内和国际市场,促进农产品的流通,提高竞争力。我觉得农民的专业合作社和农资流通销售企业,许多农业服务组织、供应组织,他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结成体,必然提高农产品和农资流通的市场化程度,这都是我们建立现代农业所必须的。

  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实践,它深入的告诉我们它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基础。

  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第三个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近年来,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法》颁布实施,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农产品(5.14,-0.08,-1.53%)的流通组织和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流通组织,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两者的有机合作和联合大大提升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我觉得:

  一是合作社的数量在快速增长。

  二是合作社发展质量明显提高。

  三是合作社经营范围在逐步扩大。

  四是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五是合作社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过艰难的探索、稳步的试点,加快推进发展,近些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作用也非常突出。

  从当前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突出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我认为我们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走到今天,有几个新的特点值得大家关注:

  第一,法律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和实施,首先以立法方式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填补了我国法律的空白。刚才孙中华司长还讲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过实践看,还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不断地来强化这部法律。但是现在看,国务院还专门制定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全国20多个省市区,人大也相继颁布了地方性的法规,各部门也出台了注册登记、财税配套优惠措施,现在法律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了。

  第二个特点,示范社引领带动成效明显。近年来,农业部大力推进示范社的建设,农业各生产领域涌现出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去年我到黑龙江,到黑龙江农垦,还到了江苏澧水一样地方做调研,我看到一些示范社引领带动作用非常明显。黑和农机合作社搞的非常好,既促进了农业集约化,又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而且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抗御自然灾害,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上作用明显。过去觉得农机合作社主要是解放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劳动效率。现在看,不单单是这个作用了,它还在于提高土地产出率,比如说在黑龙江种玉米,一亩地增产三四十斤,比如说在黑龙江,我们有一年遭遇了倒春寒,种地种不上,水稻产量产不上,因为气温温度低,后来就是推广机械化的大棚育苗育秧,把生产期抢回来了。他们概括,利用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它可以抗御自然灾害,要是气温低了,影响播种期、生长期了,可以抢回有效积温。非常深刻和生动。合作社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支持,共搭平台,共同发展的能力在逐步的增强。

  第三个特点,产销服务得到强化。特别是通过农销对接、农批对接、农资对接、农社对接等活动,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步与各类流通主体直接搭起畅通的产销衔接关系。我觉得这条是一个新的发展和迈进。我们在座的有很多农村企业的负责人,这个会开的非常好,把龙头企业和农资企业负责人在一起开会,本身就是个对接,是生产和经营的一种交流。很多地方鼓励支持合作社在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点,在城市社区建立连锁店,拓宽产品生产经营渠道,通过这七个对接,开辟了更为畅通稳定的营销渠道,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最近山东大白菜和芹菜长的非常好,非常新鲜,但是就是运不出来。另外地头价格比较低。在上半年我还注意到海南的香蕉问题,很好的香蕉,价格很低,也销不出去。去年遇到内蒙古的土豆问题,地头价格3毛5,跟上一年比下降50%多,一个农民说这些土豆卖不掉,赔10万。这些问题说明什么?说明我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流通组织和农产品的生产资料、销售都是需要有一个很好的衔接和对接,建立一个渠道。这样把农产品顺畅的运到消费者的手中。现在在农民那里说价格低,田头价格确实低,但是在城市消费者那里说农产品价格高,这里到底是什么问题?需要很好的研究来解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去年人大开展调研的时候,我们提出来一个思路,就是要建立对接有效的机制,通过这个,必须建立一个机制,建立一个制度,通过这个来解决这个问题,促进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产品流通者和农资的供应者一体化的有效机制。而且对这个机制要实行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第四个特点,以土地入股的农村合作制度迅速建立。现在在农村我们看到,这种合作制,这种专业合作社,不是一般的生产联合,是以承包地入股建立这种合作制度,像浙江、江苏、河北等地出现了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它的做法就是把农村承包地折成股份,承包人以土地承包权入股,这个也是农作合作社重要的实现形式。它不改变承包经营权,但是它使农村基地经济焕发新的活力,有利于盘活农业农村生产要素资源,促进农民收入长效增长,特别使土地经营者、承包者分享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果。我觉得这种形式在江苏、浙江起步较早,发布较快。

  第五个特点,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特别是一些地方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实行股份化,明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让农民变为股民。广大农民既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是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的股民,农民不仅是承包地的经营主体,也是集体经济的经营主体。让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更加紧密。农民一旦成为股东,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和权益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觉得在当前,中国的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是我们还要清醒的认识,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上还是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许多不足,面临许多困难,仍然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困难、问题我觉得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我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少、规模小,还没有真正的做大做强。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高。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现代生产要素的应用和服务。相当一些地方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是不是都应用了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是不是有现代农业的服务?这个还没有。什么叫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按照美国著名的农业经济专家的表述,就是应用现代农业要素。我们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多少在应用现代农业要素上迈出了新的步伐?这个水平还是较低的。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合作能力还不强。很多合作社缺乏连接和融合,还不能形成优势互补。

  五是,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力度还不够。贷款难、用地难等历史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有一些政策含金量少,多年没有变,没有强化,还有的政策存在空洞化,有政策,但是没有实惠。所以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还不够。从当前的不足看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但是从趋势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更好的宏观发展环境。我们必须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组织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组织的发展,并且促进三者的有机结合和协调。

  怎么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

  怎么促进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我觉得在今后一个时期,总的是在认识上要深入、深化,在摆位上要提升,在力度上要加大,在政策上要强化,千方百计的依法促进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是我们应该提倡在流通领域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领域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领域也发展专业合作社。这个方面的专业合作社也发展起来。具体的建议:

  第一点建议,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重要地位和地位,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二点建议,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把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个重要任务。我们在座的同志,对三农了解都很深,我们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什么?我们制定各项政策的基石是什么?那就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我们国家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怎么样表述的?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它现在还是稳定的,还是完善的,我们必须长期坚持,但是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不稳定、不适应的情况。这个问题出在什么地方?这些年我们强调分的问题比较到位,都是家庭承包经营了,土地都分给各个家庭农户承包了,但是我们还要看到,要统分结合。我们这些年在统的问题上,由于受到以往的体制机制等各方面的限制,还远远不够。如果说我们基本经营制度还存在薄弱环节的话,那就是我们在统的层次上还有差距。

  我说这个统不是回到原来人民公社的老路上统,这个统是合作制的统,是合作经济的统,比如说我们可以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统一的供种、统一的耕种和管理、统一的收获和运输、统一的销售,来解决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的问题,解决农民进入市场竞争能力弱的问题。为什么要强调这个统?就拿种子来说,我在10年前,我到我们一个小麦主产省搞调研,各家各户小麦种的都是优良品种。但是我们在收购的时候并不是一家一户,把若干个优良品种的小麦收上来,但是我们小麦这个品种它讲究使用的专用性,比如说有的小麦品种适合做馒头,有的适合做面包,有的适合做面条,有的适合做饺子皮。你把若干个小麦品种加到一起了,里到底适应做什么?恰恰降低了专用性。如果真是专业化生产,我们就是提供做面包的小麦,那么我们应该在品种上统一,我们就是做馒头和面条的小麦,若干个优良品种的小麦在收购混为一仓的时候,这个小麦等于劣质,大大降低了专用性。专业合作社多么重要。

 

  今年8月的时候,在天津开了一个会,新疆农科院的院长跟我反映,我就问他,我说为什么这些国有棉纺企业大力进口美国的棉花?这些黄淮海的棉花、新疆棉花下了很大的工夫,但是他说在新疆这里的棉花品种杂了,都是优良品种,一户一个品种,甚至一个农场几个品种,那么在收购的时候,又很难区别究竟是什么品种?把若干个品种都混到一起了,那么这个棉花的含糖度、棉花的纤维长度,这个棉花到底适合纺织什么样的棉花品种都很难说。这样的话,人家有些企业要进专业性强的品种。美国的棉花发展很快,几十年来主要就是两三个品种,我们几十个、上百个,甚至几百个品种,对于我们能不能通过农业生产的经营合作,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来解决这些问题,这些问题看起来很小,但是结果很大,影响很大。所以专业合作社它在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的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统的层次提高,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农业的经济效益,对农民的增收和农产品的竞争力都大有好处。

  第三建议,要完善和强化扶持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组织、农民生产资料供应组织的各项政策措施,对这三个方面都要扶持,不是说就是专业合作社。各类为农服务组织,供给三农的东西利润低、风险大,处于弱势,都应该经过扶持来发展。

  第四建议,要高度重视合作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合作社的管理和技术开发能力。

  第五建议,健全合作社发展和自身管理的政策法治保障。要深入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务院、农业部的有关条例,把合作社的发展、管理进一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借今天会议这个机会,我主要讲这么几点思考,不对的地方请在座的农业部、农民日报、农科院以及各方面的专家、在座的专业合作社、流通组织、生产资料供应组织的人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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