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从烟台市农业机械局了解到,我市将在莱州、招远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
据了解,在试点市内依法报废旧机并换购新机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市农机局安全监理科副科长黄健说:“报废机具类型为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新购机具的实际价格必须高于已兑现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每台新购置机械按机型不同最高可获得18000元的购置补贴资金。”
黄健介绍,申请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主需持旧农机登记证书、农机牌证、身份证明等凭证,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申请表》。“机主将同意报废的机具交售当地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农机回收单位,由农机回收单位出具《山东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机主凭《回收证明》到当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换购新机申请。另外,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专门下发了通知,核定我省2012年报废农机局回收的行业自律指导价格为每吨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