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赣榆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以来,赣榆县农机局抓住这一良好机遇,再部署、再动员,在全县掀起了农机合作社建设新高潮。
一是建立组织,明确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农机管理科具体负责全县农机合作社建设和管理工作,抽调18名骨干分别负责一个镇。同时,明确提出每个镇要建设3-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首先是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重点扶持农机综合服务合作社100个,逐步成立联合社,支持镇农机推广中心和村委会牵头组织成立农机合作社,鼓励购机户入社经营”、“在国补省补后,对加入合作社的购机户财政再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助,标准为:还田机(水)每台补贴200元;还田机(旱)每台补贴6000元;9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每台补贴2万元。”“稻麦轮作区,大的镇要组建5个、小的镇要组建3个综合性农机合作社(联社),每个合作社奖励10万元。合作社从事农田作业地块补贴标准为:从事机收小麦的(秸秆切碎、留茬高度低于10厘米),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外来我县跨区作业的机具必须服从当地农机合作社管理,并签订作业合同;从事秸秆水还田作业的,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加入合作社从事秸秆旱还田作业的,给予每亩30元的补贴。”在水稻机插秧方面,对加入农机合作社的购机户和机手,在国补省补后,享受的补贴标准为“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每台补贴1万元;育秧播种机每台补贴5000元;对合作社承担的机插秧每亩补贴10元”。其次是召开各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和包镇人员会议,进一步学习县委县政府的文件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有关农机合作社建设标准和管理规章制度。
三是明确农机合作社的建设标准。农机合作社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和较好服务设施,能及时为成员提供生产经营所需服务。因此,要求建立合作社必须拥有30台套以上的农机具,财政补助购入的农机具2年内不准转让。建立完整的账户,完善的社员出资台账、作业台账、财务帐。具有较好的民主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范。
截至目前,全县农机合作社已建立67个,还有21个农机合作社正在办理当中。到年底,全县农机合作社有望突破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