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至11月10日,省纪委和省农机局有关人员组成三个督查小组对各市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抽查了13个县(市、区)及所辖20多个乡镇和部分农机合作社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了有关的政策文件、目标责任状、作业协议、奖补资金使用清册、作业面积分解情况表及宣传培训材料等台账资料,深入田间地头查看作业现场,走访了部分农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了解作业情况,听取了各市和所抽查县(市、区)秋季推进工作实施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均按照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和推进县建设工作及下达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和《201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建设项目考核办法》中有关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部署,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狠抓落实,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技术服务组、督查组,及时组织培训和现场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据统计,截至11月10日,全省秋季共落实大中型拖拉机和大型还田机6.2万台套,举办相关技术培训班752期,召开现场演示会568场次,通过媒体开展宣传900余次,全省秋收面积已过60%,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约占种植面积的13%,约450万亩。其中,苏北完成约220万亩、苏中完成约150万亩、苏南完成约80万亩,江阴、常熟市、如皋市、灌南县、洪泽县、丹阳市和姜堰等地预计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将超过50%。从各地反映来看,在强有力的行政推动下,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力度较往年相比明显增强。
督查中发现,少数市县还存在短期化思想,配套措施不够扎实,地方投入不充足,准备工作不够充分等情况,影响了整体推进效果。针对这些情况,督查组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要继续抓好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当地土壤性状、农田水利设施等特点,加强农机农艺协调配合,完善技术路线,严格作业标准,确保作业质量。二是要不断争取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的投入,增强推进效果,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实际应用能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要及时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专题总结,加强效能自查自评建设,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特点的秸秆机械化还田长效发展机制。
座谈会上,省纪委有关领导肯定了农机部门为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针对各地提出相关问题,将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