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泗水县农机局认真贯彻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做到了发展与规范并重。一年来,县农机局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巨大作用,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方面,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情况
截止到11月底,我县拥有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取得法人资格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共12家,服务领域涉及粮食生产的耕作、种植、收获等环节。农机专业合作社参加社员270户,服务农户11037余户,从业人员342人,其中常年聘用人员205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2人。合作社拥有各类农机具553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49台,联合收割机113台,资产总额已达1949.14万余元,配套设施面积0.28万㎡。目前,我县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势头良好,已在工商注册登记12个合作社中,有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五有”标准,并同时具备“省、市级示范社”标准。据统计,2012年度,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总收入约为968.35万元。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模式
目前,我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农机大户领办
农机大户主要是有技术,有资金,有机械,有作业市场等优势,带动周边农机户共同发展,如,泗水县苗馆镇李家坡的王勇,利用其农机维修,农机作业的技术和经验,成立了泗水县永胜农机专业合作社。现有入社会员30户,建有标准车库320平方米,修理车间110平方米,农机配件门市部、办公场所180平方米,维修设备5万元。现有大型农机31台,其中自走式小麦收割机7台,玉米收获机4台,配套农具47台套,资产总额达339.27万元。2011年专业合作社成员纯收入可达3.96万元,比不入社农户高21.5%。效益十分显著,目前全县由农机大户领办的合作社有4个。
(二) 村级组织领办
发挥村支两委班子成员的“能人”效应,由两委班子带领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本村村民及附近村民进行农机化服务,如:泗水县中册镇中册三村支部书记孔凡强,利用村级资金购置大型农业机械4台(套),并且把全村农机户联合成立了泗水县滕超农机专业合作社。全村进行统一耕、种、粑、收。目前 全县有村级组织领办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个。
(三)乡镇农机站组建
乡镇农机服务部门发挥其农机服务优势,利用其场地,库房及维修优势,组织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如:泗水县新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由泉林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组建,“三夏”,“三秋”组织跨区作业,冬季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同时积极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目前全县由农机站组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2家。
三、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市局《加快农机合作社发展的通知》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农机合作社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农机大户,乡镇农机站长,农机安全村的负责人,到外地参观学习农机合作社建设经验,学习上级一系列《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印发农机合作社发展政策的明白纸,同时通过县电视台,《泗水大众》,县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农机大户及农民宣传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知识等,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二)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县已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五有”标准建设,8月26日,县局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参加县农业局举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同时县局组织各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财会人员参加学习,先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培训和参观学习,将全线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建设的轨道。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将农机合作社做大做强,离不开金融扶持,因此县局积极协调农信社,农行,以机械、农机合作社和资金为抵押,对农机合作社进行金融扶持,同时,积极向县政府建议争取农行将农机合作社社员纳入放贷范围。
(四)加大项目申请力度,努力为合作社做好服务。6月底县局为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申请了“省农机作业推进项目”,并获奖励资金5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农机专业合作社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群众的愿望,与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存在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个别乡镇领导重视不够,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潜力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
(二)层次低,整体水平差,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不高。
(三)机制不全,自身建设不够。一是合作社章程不完善,运行不规范,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利益不公开,不透明。
(四)经营水平不高,整体经营水平偏低。适应市场能力较差。
(五)政府对合作社支持力度不够,合作社在库房建设等方面难度较大,还没有形成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氛围,另外资金缺乏,后劲不足,县乡政府没有建立专项扶持资金。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统一思想,加大发展。一要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争取上级领导支持,加快农机合作社的发展。二要协调金融、土地、工商等职能部门从资金、用地、办照、用水、用电、技术指导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合作社健康发展。三要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中央、省市、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文件进行广泛宣传,使农机合作社建设的经验宣传要深入人心。
(二)按照省农机办,市农机局关于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五有”标准,积极创建“省级示范社”。计划2013年全县要有2个农机合作社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3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市级示范社标准。新成立的农机农机专业合作社务必达到“五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