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田托管经营服务对农机化工作提出新要求

作者: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0日

    11月4日,徐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行农田托管经营服务的意见》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农田托管经营服务。在不改变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农户与服务组织就农业生产主要环节或全过程商定托管服务标准与价格,由服务组织实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统一服务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推行农田托管经营服务,使专业化服务组织成为耕种主体,通过推广“三新工程”、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等,解决了农户劳动力、技术、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困难,可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量和品质,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行农田托管经营服务对全市农业机械化建设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希望和要求。

    一是推行农田托管经营服务的主体应该是拥有较为先进的机械设备、技术推广力量和必要的周转资金的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和种田大户等。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专业技术人员等领办、创办农田托管服务组织。

    二是县级农业、农机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规范的分品种、分生产环节的农田作业服务标准,切实强化服务监管。

    三是县、镇两级农机部门要参加农田托管纠纷仲裁机构,调节和仲裁农田托管经营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托管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是年内要选择一批村级班子凝聚力强、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农田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服务组织机械化程度较高的镇(村)开展农田托管试点工作。

    五是农经、农业、农机等业务主管部门,对农田托管服务组织从业人员要安排专门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供人才及智力支撑,鼓励农机农技推广人员到农田托管服务组织任职、兼职活担任技术顾问。

    市委市政府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农机部门要根据农田托管需求,加大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机械使用效率和农机化水平,根据职责做好指导帮扶,促进农田托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新闻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