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嘉祥县严格按照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一、基本情况
完成报废资金15.5万元,完成补贴更新资金134.5万元。共回收申请报废的农机具41台,其中:悬挂式玉米收获机31台,中小型拖拉机10台,更新补贴机具63台(套),其中大型拖拉机32台,玉米收获机7台联合整地机11台,深松机10台,补贴机具已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成立由农机牵头,农机、财政、商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更新补贴的实施方案、补贴对象确定、农业机械回收解体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事宜。农机、财政、商务部门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按各自分工,认真履行好职责。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农机经销商代表、回收公司代表,并邀请县财政、商贸有关工作人员共同学习《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133号),对《指导手册》做了详细的解读,熟练掌握该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2、因地制宜,制定方案
按照《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指导手册》要求及资金分配额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工作程序、操作办法和集中报名时间,并通过县电视台播放和去各乡镇张贴等方式进行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政策公示。
3、严谨操作,规范程序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是申请报废。农机报废申请者持身份证、户口本、行车证、车辆登记证书(悬挂式玉米联合收获机需提交所在村委会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联系电话、申请报废机型及拟更新机型)到报名窗口填写《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申请表》、《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审核窗口查询农机档案,符合条件者在《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持其中一份即可到回收公司交售报废机具,同时审核人员填写《农机报废更新汇总表》。
二是机具回收。申请者持身份证、《山东省农机报废申请表》送报废机具到回收公司协议交售,回收公司开具《山东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同时填写《报废农用机械监销表》,并粘贴农机报废申请者和报废农机具合影照片。
三是注销登记。申请者持身份证、《报废农机回收证明》、行车证、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到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农机注销登记。县农机监理站在《报废农机回收证明》注销登记意见栏内盖章确认。
四是机具解体。2012年11月23日县农机局工作人员和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并邀请县电视台记者现场监督回收公司对回收的报废农机具进行集中解体销毁。
五是申请更新。机主在办理好报废注销手续后,凭《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到县农机局提出购机申请,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报废一台农业机械,即可优先获得更新一台农业机械的购机补贴资格。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从实施效果看,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是惠民政策的一大突破,不但机手得到了实惠,而且有效促进了农机更新换代。二是从购机热情看,按照补贴资金150万元补贴资金,虽然由于时间紧,宣传周期短,但是集中报名时,由于机手多,只能采取抓阄的方式。三是从社会反映看,补贴过程中,县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提高了农机部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农机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补贴时间上,由于目前正是农忙淡季,现在拿出大额资金购机,需闲置几个月时间,很多机手属贷款购机,经济上影响较大,建议每年农忙前实施。二是报废机具上,由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各项费用较多,造成报废机具回收价格低,并且为独家经营,存在价格偏低现象,建议提高报废补贴标准。三是从报废种类上,报废机具单一,且补贴标准不合理,造成报废玉米收获机数量多,动力机械报废少,建议扩大报废机具范围,合理调整报废机具价格。四是从资金结算上,目前报废机具补贴和购置机具补贴分开进行,虽然补贴数额小,但工作量大,建议合二为一,在网上集中结算。六从发展长景上,由于受地方财力影响,报废补贴工作的宣传、办公等各项费用无法落实,造成工作无法有效运转,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对该费用予以列支。 (嘉祥县农机局 盛红 张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