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农业、农村、农民工作进行了新部署,保障农产品供给、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强民生保障成为明年“三农”工作重点。专家指出,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加注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和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体现了未来我国“三农”工作将更加着眼于长远发展,更加重视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保障的质量和效益。
——农业:夯实基础保供给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继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今年再次强调“保障农产品供给”,指出“决不能因为连年丰收而对农业有丝毫忽视和放松”。这表明,虽然我国粮食总产量实现了“九连增”,但持续增长的潜力有限,增产压力进一步加大。
中国农业大学农学系教授胡跃高指出,近年来我国粮食增收幅度属于稳定增长范围之内,严格意义上不能算实现了质的突破。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展及世界粮食供求不均衡状况进一步加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因此,我国政府必须制定完备的粮食安全基本战略,从夯实农业基础和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两方面着手,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业基础薄弱、经营方式落后的问题。
在夯实农业基础方面,会议提出“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保护耕地,大兴农田水利,加强科技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王济民表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包括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农业机械化等各方面综合因素的提升,会议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重点提出来,既是对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的总结与肯定,也为农业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方面,会议提出“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发展,我国出现了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客观上呼吁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胡跃高指出,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务农人口的减少,“谁来种地”的问题只能通过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来解决。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首先要坚持农户承包的主体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政策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同时要对其发展进行规范,警惕不符合条件、不规范的经营主体进入农业领域。
——农村: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成为此次会议上备受专家关注的热点。会议提出“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应该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即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出发,从城镇化实际成本考虑,城镇化应坚持多元化模式,适度发展大城市,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快发展,引导不同类型农民工到不同类型城镇安家落户,实现真正的市民化。”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体制改革处处长张海阳说,为此要关注以下几点:一是经济发展指导思想要切实由增长优先向就业优先转变;二是城镇化要以市场为导向;三是改变以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为重点的发展思路,在项目安排、资源供给、用地指标、公共投入等方面实行向中小城市和县城镇倾斜的政策;四是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要逐步改变政府投资驱动和大项目推动的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形成与其资源禀赋相适应的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国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城镇化就是首先要人口集中,再加快二、三产业的发展。要规划好,使资源能够更合理配置。”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员王海认为,要解决一些“非务农”的农民身份问题,现在很多农村的年轻人不务农,而是在城镇打工,发展小城镇使其既离家不远,又有利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张海阳表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抓好制度建设和政策保障,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协调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实现安居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惠及农民工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再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对进城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收益分配等权益做出制度安排,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既有利于保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农民筹集进城落户的资本。
“要转移人口真正定居在城市,关键是建立很好的劳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说,要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提升进城之后的收入水平。
——农民:稳定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加强城乡社保体系建设
为确保农民能从农业生产中获利并无后顾之忧,会议提出“要稳定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使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
与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强农惠农的政策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小”不同的是,今年提出“稳定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否意味着我国强农惠农政策的力度将发生变化?王海认为,强农惠农政策只会继续加大,不会减弱。“之所以提‘稳定完善’,是因为在实际运行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明年可能会对这方面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和完善。而且今年新提出了‘富农’,可见未来将着重使‘三农’的投入和补贴真正能到农民手中。”王海说。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财政资金对农业各个环节的支持也越来越细化。加上对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农村养老等领域的补贴,中央财政十年来对“三农”投入累计超6万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03年的13.7%提高到2012年的19.2%。王海表示,增加农民收入与完善农民社会保障是农村民生问题的两个面,在单纯靠农业生产增收幅度有限的情况下,稳定和扩大转移性收入无疑有助于保持农民生产积极性,而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则更有助于农民稳定安心农业生产。
随着我国城乡统筹的步伐加快,为让越来越多的人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我国进一步加快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前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医疗保险体系正在向全民覆盖的方向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近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预期今后农民在农村参加了新农合及新农保,而进城务工后可实现与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
“考虑到我国实际,在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向城镇转移接续时,县城镇和小城市可努力做到一步到位,取消城乡养老制度的差别;中等城市和大城市可探索过渡型制度,允许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一定年限以上的居民取得城镇户口,并将其参加的农村养老保险转移为城镇职工或居民养老保险。”张海阳说,在转移接续的过程中,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基本原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保护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公平合理权益。(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