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顺年:发挥补贴政策引导作用促农机化全面发展

作者:中国农机化导报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3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徐顺年

    今年以来,江苏省农机部门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重点,全面开展了以“减少品目、降低标准、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简化程序和扩大普惠”为主要内容的补贴创新试点。共落实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近14亿元,累计补贴各类机具16.7万多台,受益农户8.4万多户。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初步测算,2012年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6%,比上年增长2个百分点。

    补贴是带动农民购机热情的主要手段,为确保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到位,江苏省各级农机部门均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购机补贴管理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为提高监管成效,全省对补贴机具产品目录制定、受益对象公示、补贴资金结算等环节都作出了严格规定;同时,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使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和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为引导农民熟悉政策、了解权益,全省印发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文件汇编、补贴额一览表、经销商名册、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等宣传材料,推动制度上墙、手册到人;利用展示现场会、送农机下乡、平安农机通等平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操作程序;把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公示,确保补贴政策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经抽样调查显示,农民群众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分别达到了90%、85%以上。

    江苏省首次实行全价购机。在全价购机政策下,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更加重视市场调节作用,通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优惠等方式占领市场;购机农民也自主地与经销商完成购机交易,将经销商提供的销售确认表,发票、购机者账号一并提交乡镇农机站申请财政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银行的支付系统,将补贴款直接打到购机农民的一折通或个人的银行账户上。农机、财政部门完全退出市场交易的领域,只负责提供政策性补贴的后台服务和市场秩序的监管,把市场交易还给了经销商与购机农民这个市场主体。

    好政策要落实,就要加强监管。为加强对购机农户的监督管理,各地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对享受购机政策的农民公示到村组等多种途径,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江苏还采取村组或第三方担保、地方财政配套补贴考核支付、牌证监管以及对购机农民实行人机合影拍照留档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监管。为了加强对操作部门的监督,除纪检监察部门监察外,江苏还聘请社会机构开展独立审计,不定期组织市、县自查和互查以及省级督查等方式提高监管成效,今年还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全省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确保了政策顺利落实。

    在实施补贴政策过程中,全省建立了有进有退、动态调整的补贴机制,加快发展急需的农机,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发展:对12种通用类机具实行普惠制,着重支持以水稻机插秧为主的粮食生产机械化发展,并结合本省实际,将补贴范围拓展到育秧流水线、粮食烘干设备;全省新增插秧机16500台,其中新增乘坐式插秧机达到4573台,全省水稻机插秧水平达60%以上,比上年增长了10个百分点。进一步扩大了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的补贴范围,投入补贴资金2亿元以上,共补贴各类高效设施农业机械近8万台(套)。全省高效设施农业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45%,比上年增长了5个百分点;同时,为尽快缩短苏南、苏北地区农机化发展的差距,将苏北地区插秧机补贴标准提高到50%,拉动苏北地区水稻种植机械化快速发展。

    经过一年的探索与努力,江苏补贴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呈现出农机市场购销两旺、农机装备结构提档升级、农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良好局面,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迈出了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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