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莆田市大棚建设质量,莆田市农机管理总站成立了由张国霖站长、财政与纪检部门人员、市农机管理总站办公室主任及各县区农机管理总站(站)站长组成的大棚设施设备建设领导小组及大棚设施设备验收小组。在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1月21日—23日,验收小组深入到仙游县赖店镇、钟山镇、龙华镇,城厢区灵川镇开展大棚设施设备验收工作。
验收组根据省农机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大棚设施设备建造安装验收方案及补贴结算要求的通知》、省农业厅《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处理2012年农用大棚验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省农机管理局《关于水泥立柱大棚设施设备验收请示的复函》对大棚设施设备逐项对照验收,并填写福建省带肩型大棚设备建造安装现场评定表。对未达到要求的,发放整改表,令其限期整改。验收工作由财政、纪检人员全程监督指导,进一步确保我市大棚设施设备验收真实性与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