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浅析农机化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对策

作者:《农业科技与信息》 董治昙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8日

  海原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山区,六盘山西北麓,全县总面积4989km2,为全区第二大县。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现代农业在海原县发展迅速,自2007年以来,设施农业面积累计达近0.67万hm2,农机化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逐日明显。现就农机化在海原县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做一简要分析。

  1 农机化在海原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

  现代农业是以农业机械化为物质技术基础的农业,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农业机械化作为农业发展的关键载体,在建设现代农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1 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都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相继出台,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向深度发展,农业机械迈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一批新型农业服务组织与农户联手打造的规模种植基地蓬勃兴起,如海原县高崖乡甜瓜科技示范基地、西安镇良繁场马铃薯脱毒示范基地、西安镇小茴香种植基地等。这些规模种植基地大的有0.53万hm2,小的也有66.67hm2,非常适合农业机械高效率作业;特别是农技中心树台乡万亩马铃薯试点示范项目,对于培育优质粮食产业基地、调整产业结构、发挥农机行业的优势效果显著。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业转移,农民对农业机械作业的需求自然提高,机械化生产规模提升迅速,2011年全县小茴香收割率达90%以上。

  1.2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应用,极大地提高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力。海原县2011年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43%,农机化综合水平的提高使其在耕、种、收、植保、运输等高劳动强度的生产环节中替代了60%的人工劳动,改变了传统农业种植模式。通过机械化耕作,增加了耕地的复种指数,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强了抗御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了粮食产量,2011年海原县县粮食总产量达到2.80亿kg。通过机械深松整地,改良了土壤结构,推行秸秆还田机械,提高了土壤有机质和肥力,推动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3 增加了农民收入

  要实现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前提是实现农民增收,而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关键。一是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海原县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民机手已经超过6.865万人,年经营收入大多达到1万元左右,3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就达到了215户。二是农业机械化作业为农民实现了节本增效。使用农业机械,极大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减少了农作物收获的损失,增加了农民收入。据统计,海原县小麦生产采用联合收获机其生产效率是人畜力作业的20倍,采用玉米全过程机械化生产,可以使玉米增产10%以上,降低成本大约2400元/hm2以上。

  1.4 改善了农村生产条件

  农业机械作为农业科技的载体,为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种植提供了物质保障,改善了农村生产条件,把农民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把农业从落后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2011年海原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4.2946万kW,同比增长8.5%;争取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中央财政资金1132.855万元,推广新型农机具3500余台套;带动农机总投入129.48万元。实现机耕作业面积2.01万hm2,机播11.70万hm2,机收1.75万hm2(其中马铃薯机械化收获1.10万hm2,玉米机械化收获0.14万hm2),全县农机经营总收入达652万元以上;农机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农机经营效益的快速增长,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应用新型农业机械的热情,有力地促进了海原县现代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1.5 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农业机械化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凸现,并取得社会的高度认同。大量先进适用型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使农业节本增效和资源利用率更加提高,低能耗、低污染、“低碳农机”备受农民青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特别是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减少土壤风蚀水蚀,抑制地表扬尘,防止水土流失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

  2 制约海原县农机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虽然农业机械化在海原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效果突显,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按照市场农业、现代农业要求,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地方财政投入不足

  虽然海原县地方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增长,但真正投入农业机械化的比重偏低。广大农民对农业机械化补贴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购机补贴政策总量有限,从而影响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特别是在新型农机具的推广过程中,更是难上加难。如:玉米、小麦收割机农民普遍反映较好,但买不起,从而影响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同时,农业机械化的基础设施薄弱,普遍存在“有机难施展、机闲一身锈、机坏忙瞎抓”的现象,田间道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机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2.2 农机装备结构不尽合理

  虽然海原县的农机拥有量大幅度增长,80%以上的农户家中都购置一些中小型农机具,但新型、复合型、高科技含量农业机械偏少,装备结构配置不合理,小型农机具重复购置现象严重,农机具配套率较低,作业规模、作业效率受到限制;适用于粮食作物的常规农机具多,满足特色农林牧业、经济作物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机具少,特别是设施农业机具少;产中作业和运输服务机械多,产前、产后机械少。

    2.3 机械利用率不高

  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农机利用率和农机化水平是关键。在当前农村经济状况下,不少农民家里基本上都有一两个小型的农业机械,但配套比较低。同时农机具的使用受区域性或季节性影响很大,作业量不饱和,闲置时间长,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严重浪费。

  2.4 农机服务体系不健全

  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离不开社会化服务,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海原县17个乡镇中,虽然都设有农机管理机构,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基础设备明显不足,农机鉴定、推广、监理、维修体系不规范,根本不能达到真正的管理、推广、技术服务等要求。农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农机大户少,农机专业服务队、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等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和中介服务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刚刚起步,全县农机合作服务组织3家,总量偏少,农机合作组织规模小,发展不平衡,机械装备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全县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2.5 农业机械化发展后劲不强

  我国农机生产企业有近万家,但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品质量和性能也不稳定,不能适应不同农作物种植模式。科教兴机还没有真正成为自觉行动,农机科技储备不足,新项目、新机具、新技术研制开发推广力度不大,农机科研成果转化率有待提高。面对网络信息时代,海原县农机信息网络还不健全,农机化信息人才缺乏,县上基本没有配备专门的网络信息员去从事一些对作物种植面积、成熟时间、机收价格等信息的采集、汇编、发布工作,以至这些有用的信息不能及时反馈到上级部门。对外界的一些作业信息也不能第一时间掌握,从而无法对广大农机户进行正确的指引和协调。导致局部地区农机供大于作业需求或需大于供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许多信息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没有信息技术支撑的现代农业建设是很难发展的。

  3 农机化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思考

  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指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把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2010年7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农机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农机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标志,发展农机化事业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1 与时俱进,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农机发展观

  一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农机化发展的主体是农民,这就要求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切实调动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和开展农机作业的积极性,不断减轻农业劳动强度和农产品生产成本,切实提高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二是树立实事求是的观念。充分发挥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规划指导、技术服务、资金投入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根据海原县各镇区不同地理条件、生态特点,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区分轻重缓急,抓好重要季节、主要作物、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农业机械化生产。三是树立效益要最大化的观念。采取全方位的管理措施,提高农业机械的利用率、作业效率和经济效益,让农民充分感受到农业机械给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进一步激发他们发展农业机械的强大原动力。四是树立资源优化配置的观念。遵照规模经济理论,依靠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发挥规模化优势,培育农业机械跨区域作业市场,提高农业机械作业的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

  3.2 统筹发展,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农机合作组织投入为方向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机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支持农机化事业,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动员农民组建农机合作社,将资金集中起来,以合作社为单位购买机具,开展经营,使农机化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3 实施农业机械用油优惠政策

  对农用燃油实行减免税和价格补贴,是WTO成员国政府通过生产资料补贴给农民的间接性收入支持。我国应尽早实施农用燃油补贴政策,以降低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业生产成本,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3.4 项目带动,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

  一是要用足用活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财政的购机补贴扶持力度,明确补贴重点和标准,逐年加大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范围,对列入规划的农机专业村(户)给予适当的政策性扶持。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扩大补贴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契机,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原则及项目带动战略,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支持和鼓励土地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工商业主、经营能手流转,通过集中示范,促进土地合理流转,探索农机作业服务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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