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农委出台了《全市201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进一步加大南京市农作物秸秆转化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意见》提出,南京市秸秆综合利用坚持低碳化和生态化原则,摒弃污染大、二次消耗能源、成本高的利用方式,引导和鼓励开展无污染、低能耗、低成本的利用方式,走农业循环利用的路子。具体而言就是开展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的肥料化利用,生产食用菌培养料的基料化利用,生产畜禽等饲料的饲料化利用,辅之以田间覆草、加工运输垫料、加工草制品、生产发酵床养殖垫料等。
《意见》明确了全市2013年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目标。2013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其中: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50%以上(夏季还田58万亩,还田率70%以上;秋季还田60万亩,还田率40%以上),利用农作物秸秆总量60万吨,约占秸秆总量的38%;其它秸秆多种形式利用75万吨,约占秸秆总量的48%。
《意见》部署了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点。一是大力秸秆推进机械化还田,要求从强化机械装备、落实还田面积、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技术引导、技术培训、扩大宣传等方面入手,早发动,早安排。二是加速推进秸秆多种形式利用,要在秸秆肥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燃料化利用等规模利用上取得突破。三是强化秸秆收贮体系的建设,要加快建设秸秆收集和物流体系,对收获后留在田间的秸秆进行及时收集,推广农作物联合收割、捡拾打捆全程机械化。
《意见》还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从组织推进、宣传教育、典型培育、政策扶持、成效考核等五个方面发力,切实保障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