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调查与思考

作者:叙永县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6日

    建设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新时期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之一。近年来,叙永县把引导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坚持农民自愿原则,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方针,通过大力宣传发动和政策资金扶持,鼓励兴办了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实现粮食不断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定增收的目标。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笔者对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调研,旨在通过调研,能够为促进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提供有用的参考资料。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叙永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农业人口60.72万,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43.9万亩,耕地面积55万亩。随着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县的农机装备水平,农机化作业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全县农机总动力达33.11万千瓦。全县现已注册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9个,拥有各种机具912台,其中:耕种机555台,插秧机5台,拖拉机4台,收割机3台,配套农机具345台,固定资产达到800万元。

    目前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方式主要有村集体牵头型和农机能人带头型两种。其基本经营模式是:资产集体所有,人员统一调度,规章制度共同制定,经营事项民主决策,作业活动“兵团作战”,服务事项合同约束,经营收益按劳分配。经营范围主要局限于机械化耕作,机械化栽插、机械化收割、机械化运输等仅有少量服务。

    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机部门的指导、扶持下,通过优质服务,诚信经营,逐渐发展壮大,特别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优势越来越明显,呈现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服务组织与农户同步发展壮大的良好势头,在农业生产中的发挥了较大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是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和机械化程度。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机化的发展质量。仅2012年通过积极争取,深入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户和农机专合组织购买高性能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全县实际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74.7万元,完成推广农机新机具1589台,农机化耕种收水平达28.6%,农机化总动力达到33万千瓦,促进了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高,提高了农业机械的使用率,带动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同时,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降低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成本,示范带动能力强、效果好。

    二是助推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提供了有效的载体,新机具、新技术通过先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进而逐步推广。如兴隆乡鑫宏农机专业合作社率先在全县推广微型水稻联合收割机,带动了该乡和马岭镇周围群众自发引进10多台这种小型联合收割机。麻城乡田园农机专业合作社从山东引进了土豆收割机,让山区农民尝到了收割机收土豆一天能收30亩的甜头。赤水镇中沙惠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在2012年的县上召开的全县烤烟机械化作业示范现场会上成功演示了播种机、弥雾机、微耕机、起埂盖膜机、中耕机、编烟机等新型农机具,有效促进了烤烟区域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

    三是提高了农机作业的标准化。全县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发展起了涵盖烤烟、马铃薯、水稻等各类农机化示范基地。在麻城、摩尼、赤水万亩烤烟农机化示范基地中,大量新型农机的投入,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各类农机化技术的集成配套使用,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在营山乡马铃薯农机化示范基地中,从山东引进了马铃薯播种机、杀青机、收获机等马铃薯生产机械,逐步实现马铃薯生产的全程机械化,马铃薯机耕率达到95%以上,机播率达到40%,喷药机、喷雾机等植保机械家庭拥有率98%以上,为农机作业标准化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

    四是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增加了农民收入。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和培训平台,他们在技术上互帮互学,利益上互助互惠,信息上实现共享,增强了标准化生产和协作意识,提高应对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农机专业合社不断为农民搭建更加广阔的增收舞台。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目前制约我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机化专业合作社规模低、发展数量少、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不足、作业项目比较单一、服务范围相对狭窄。我县的专业合作社目前只有9个,都是以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服务内容,且以从事单一的机收,机耕服务居多,其他作业环节的服务明显不足,这与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及农机化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难以满足新时期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

    (二)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同时农机合作社紧密度不够,多以松散型为主,难以形成统一的经营机制,企业化管理程度偏低,经济效益偏低,发展内在动力不足

    (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农机专业合作社生产、办公场地缺乏。合作社内的农机具大多分散、露天停放,没有机库,生产、办公用地审批困难。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未能得到真正落实,或难以执行到位,油价上涨也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四)合作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严重缺乏。目前合作社成员大多是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合作社的主要管理者也大部分是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知识结构、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搏击市场的能力还很有限,难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多数社员只关心农田作业对合作社发展壮大,以及如何经营管理较少过问,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合作社,其内部事务往往由理事长一人拍脑袋决定,导致合作社的整体运作随意性较大,合作社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的信息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针对我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机新型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笔者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因地制宜,鼓励有序发展。根据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阶段和特点,充分考虑我县实际情况和农民群众、机手的意愿,选择适合培育的对象,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从有利于机械化作业、有利于社会化服务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适宜什么样的形式就引导发展什么样的服务组织。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到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行政强制干预。积极同地方政府联系,出台鼓励土地流转优惠政策,加快土地流转,并且积极引导帮助农户以土地入股或以代耕代种等多种形式入社,扩大合作社经营规模。

    (二)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健康发展。县乡党委政府应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明确农机化发展的组织模式以合作社为主,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主体,在财政、税收、信贷、政策性保险、用电、用油,特别是用地上给予支持,协调各部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同时加大对农机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农田的机耕道建设,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解决大型农机停放的场库棚用地等问题。

   (三)提供优质服务,做好人员培训。县乡各级农机部门要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让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社及时了解农机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其依法经营,合法经营;提供信息咨询,有效提高其捕捉市场资源抢占市场先机的敏锐性;提供技术咨询,帮助解决生产作业中的技术问题;帮助选择引进机具,优化装备结构;加强农机生产厂家监管,督促农机生产厂家提高售后服务质量;指导制定发展规划,提高建设针对性;帮助争取优惠政策,提高发展后劲。要根据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每年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拓展农机服务领域,增强生存能力。要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向农田改造、农产品储运和加工等环节延伸,从传统的种植业向畜牧、渔业、林果业和设施农业等领域扩展。

    (五)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增强农机专合组织服务功能。各级在安排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把国家、省、市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农机新技术推广、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等项目资金向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倾斜,给予重点扶持。以此为依托,引进资金、引进机具、技术,示范、带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和创新,增强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六)抓好家庭农场发展,增强农机专合组织发展活力。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家庭农场未来在我国的发展是一个必然趋势,这种模式不同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规模、农户带动能力、年产值没那么高,是由农民家庭经营的,也是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之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此,我们在抓家庭农场发展的同时,加大农机购入和使用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之间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和优势的合理配置和整合,做大做强,引导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

新闻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