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在“3.15”来临之际,塔城地、市农机局联合与地区工商局、技术质量监督局对塔城市农机营销市场进行农机产品监督检查。
结合《塔城市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进一步净化农机销售市场、确保农机产品安全质量,对农机销售市场的农机产品质量、农机产品明码标价情况;进、出货台账的记录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营销产品的推广许可证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
检查中,要求各经销商在春耕生产时期要全面加强“三包”服务质量,确保销售机械在春耕生产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
检查中,发现1家营销企业农机产品明码标价不规范,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