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农用航空站将获财政部飞机作业专项补贴

作者:荆门市农机局 作者: 周杰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

    2012年12月11日,国家民航总局、财政部联合下发了《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文件。办法规定,从2012年开始对从事农林牧渔飞行、工业飞行、社会事业飞行、承担国家应急救援飞行等4类作业及设备更新实行专项补贴。
 
    按照该办法,荆门农用航空站运5系列飞机开展的飞防飞播等农林作业每小时可获补贴3800元、航拍航测等工作作业每小时可补贴400元。2012年我市农用航空站共飞防飞播739小时,航测飞行802小时。据测算,可分别获补贴280万元、32万元,两项合计补贴将达300万元。
 
    该办法的出台为我市农用航空事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市农机局和荆门通航公司将严格根据办法规定,快速申报、专款专用。建议市政府增资2300万元新购一架运12飞机,着力推进与中航通飞公司、东风公司的合作,以便争取和获得国家更多的补贴。争取通过补贴等措施将我市农用航空站建成全国一流农用航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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