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梦县农机局争取到第一批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760万元,预计全年共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00万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采取以下七项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争取云梦县委、县政府的重视。3月28日,云梦县政府组织召开了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会议,各乡镇分管乡镇长及县直相关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李少华就购机补贴的实施作了重要讲话。会上,下发了《关于成立云梦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2013年云梦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
二、进一步按农机作业的季节特点,分批次办理购机补贴手续。在突出农田耕作机械为补贴重点的前提下,4月份办理拖拉机、机耕船、微耕机、耕整机、插秧机等农田耕作机械补贴手续,5月份办理收获类植保类机械补贴手续,6-10月份办理畜牧水产等其它类机械补贴手续。补贴对象每户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套(拖拉机含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规模种养大户、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对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产品执行全省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三、进一步实行农机财政联合办公方便农民。云梦县财政局派出专人进驻农机局办公,现场为农民办理手续,做到随到随办,极大地方便农民群众。
四、进一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按照报名登记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受益对象,遵循“农机大户优先、种粮大户优先、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的原则。
五、进一步加大公示力度。通过云梦县农机信息网公布《湖北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湖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种类范围、购机补贴工作流程、享受对象一览表等。补贴对象实行事后公示制,购机者名单、补贴金额和数量待购机后在农户所在乡镇村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进一步发挥农机主管部门的作用,严格补贴程序。(一)申请购机者或农机服务组织到该县农机局推广股领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初始申请表》,并填写完整“申请者基本情况”及“申购机具情况”,经所在地村委会确认盖章后,农民本人(农机服务组织法人)持盖章后的“初始申请表”和二代身份证(组织代码证)到县农机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到农机局推广股上网现场拍照和录入购机补贴信息,上报市、省农机局审批。(二)待市、及省农机局审批通过后,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县农机局会同财政部门对其联合确认盖章。《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四份,县农机局和县财政局各留一份,交补贴对象两份(购机时提交经销商一份)。(三)购机农民凭二代身份证和《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到机具经销商购机,补贴采取“差额购机、直接补贴”的方式,购机农民可到本县补贴机具经销商及经销网点自主购机,也可在省域内跨县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和省内直销生产企业及其经销网点自主购机。(四)县农机局定期编制《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在购机者所在村委会公示3天后,由县财政、农机部门对补贴机具组织核实专班进行入户核查现场拍照“人机合影”。
七、进一步明确入户核查工作重点。对单机补贴额5000元以上的机具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所有机具,电话抽查或入户核查率必须达到100%。同时,云梦县农机、财政等部门,要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