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济宁市农机局、财政局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市农机局张玉民局长、市财政局李刚科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市纪委派驻第八组王广飞书记,市农机局李杰副局长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农机局局长、负责购机补贴工作的科(站)长,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同志,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农机局宋继清副局长主持。
会上,张玉民局长充分肯定了2012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的成效。2012年,全市共落实市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17亿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17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74万台套,受益农户1.32万户。截至2012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024万千瓦,较上年增长4%;农机总值达到63.86亿元,增长5%。农机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玉米机收率达到86.7%,较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水稻机插率达到10%,增长6%,水稻机收率达到50%,增长2%,经济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培育和壮大了农机合作社等一大批新型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2012年,全市经工商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298个,较上年新增50个,其中“五有”合作社达到100个。
张局长强调,2013年,省里安排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820万元,我们要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注重突出重点,注重统筹兼顾,注重扶优扶强,注重阳光操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顺应阶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不移狠抓落实,切实把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执行到位。一要全面落实补贴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要注意强化县级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在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分别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二要扎实推进补贴政策信息公开。要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凡是补贴工作相关政策、规范等要求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供农民群众参考、选择,供社会监督。三要严格执行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各级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政策要求,阳光运作,规范操作。要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权,需要用摇号、抓阄等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的,应当邀请有关部门现场监督;要严格落实监督供货制度,切实履行供货监督责任,把补贴机具真正落实到需要的农民手中。要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觉接受同级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邀请相关部门派员参与购机补贴的监督检查。四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市农机局、财政局将联合集中组织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同时,市局将采取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不同形式,加强对各县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县级农机部门要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加强供货监督和在用情况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五要认真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试点县要提高认识,及早部署,尽快落实,保证试点任务顺利完成。六要积极推进绩效管理考核。市局将加大对各县市区工作的考评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各县市区也要健全完善绩效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建立起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并按照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做好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七要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的要求,认真落实我省“21条”规定,及时研究解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项机制”相结合的补贴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市财政局李刚科长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认真主动配合农机部门做好工作。要根据工作模式的变化,切实保障农机部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把补贴资金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好补贴资金,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确保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农机补贴资金,确保及时支付。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工作的全过程,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产品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