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3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2013年我州农机购置补贴有以下几个工作要点:
1、机具种类略有增减:2013年云南省补贴产品共有11大类32个小类67个品目机具。而2012年共有12大类29个小类55个品目机具。
2、补贴对象内容减少“直接”两个字:2013年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12年为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3、两类机型定额补贴标准略有增加: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割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12年为12万)。
4、明确农户购机数量上限: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的数量不超过20台套(即20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60台作业机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台套(即50台主机和其匹配的150台作业机具)。
5、明确了购机方式:第一批资金继续实行差价购机,按原程序规范操作。第二批资金全省拟选择5个县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兑付方式试点工作,文山州继续实行差价购机。
6、新增了累加补贴政策:鼓励各级地方财政、烟草等其它社会组织对购置地方特色农机和农机作业服务进行补贴。2012年禁止办理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以外的其它累加补贴,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独立性和补贴资金安全。
7、明确了设施农业大棚结构不予以补贴,节水灌溉(另文通知)。2012年按照“申报立项管理、评审通过实施、实施过程监理、验收合格结算”的操作程序,组织实施。
8、推荐了一个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县开展政策宣传、资格确认、补贴申请、机具销售、机具核实等一站式服务。
9、下放了资金结算审核权限:县级购机部门负责与管理系统信息的核对工作、存档,州购机办负责复核,省购机办负责汇总报厅农业厅审批兑付资金。采取预拨、季度报账等多种形式,加快结算,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10、资金使用额度首次由省级下达到州级,由州级确定县级投入规模:今年中央财政第一批2500万元资金使用额度已下达各县级(2012年两批资金使用额度直接下达到129县级1个农垦系统)。
11、放宽了购机、公示同步进行的机具范围:对补贴额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机具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2012年:对补贴额在600元以下(含600元)的机具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
12、指标确认通知书份数减少:今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三份,县级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各一份,补贴对象一份。2012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四份,县级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各一份,补贴对象两份(购机时提交经销商一份)。
13、归档材料有增减:增加了《经销企业供货表》(附件)、《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减少了《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核实表》。
14、明确不允许提前购机:2013年3月1日至11月30日为购机补贴实施周期,补贴对象只有在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向补贴机具经销商选购我省公布的《一览表》中的机具,才能享受补贴资金。
15、明确县级农机部门要将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辖区内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各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