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展开

作者:高艳喜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近日,临清市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临清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展开。今年临清市积极争取到第一批农机补贴资金1155万元,其中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资金300万元。临清市农机局将继续采取得力措施,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力争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临清市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调整临清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强化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及时开通农机购置补贴热线,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我省“21条”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深入领会贯彻省、聊城市《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精神,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违规操作行为。

    五、及时结算、搞好服务。在认真核查购机情况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结算频次,减轻农机产销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依法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保护农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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