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农机化水平提升

作者:潍坊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5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全委会精神和县委搞好产业提升年活动要求,农机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落实县委一号文件和十大惠农工程,突出扎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和农机合作组织建设,深入开展 “大推广、大培训、大普及”活动,加快建设现代农机化示范园区。重点实施玉米机械收获、秸秆还田、土地深松、小麦免耕播种、化肥深施等农机新技术,充分发挥农机科技示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加快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步伐。

    一、加快农机新技术推广步伐

    2013年计划争取各类资金1200万元以上,推广免耕播种机100台,玉米收获机300台,深松机100台;小麦免耕播种面积达到40万亩,玉米机收42万亩,土地深松20万亩,化肥深施50万亩,实现秸秆全部还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

    一是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办事处)的支持。把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列入惠农全县重点工作,同时把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情况列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积极争取县财政资金,用于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二通过印制小麦免耕、深松技术资料及《保护性耕作技术知识》,举办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会,组织技术人员下乡赶科技大集,组织干部群众和机手观摩免耕播种小麦生长情况等形式加大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宣传力度。三是组织机具作业现场演示会,4月20号左右,组织小麦免耕播种苗情观摩,9月中旬组织玉米机收、小麦免耕播种、机械化深松现场演示会,加大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四是抓好示范基地建设。各乡镇都建设1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和发展。扩大示范基地建设,在北部冯屯镇菜刘村、周杨村、薛店村、季庄村等14个村为中心,信发街道孙庄村、八里村、付庄村、周皋村等12个村为中心,西部分别以博平镇西关村、牛胡村、三里村、菜张村等10个村和肖庄镇李桥村、算子李村等6个村为中心,东部以杜郎口镇西街村、翟庄村、二十里铺村等12个村为中心建设县级万亩示范大方5个。五是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东部全面发展,西部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在高速公路沿线以及国道省道公路两侧集中发展,全面提升玉米机械化收获水平。

    二、加快提升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

    以花生、大蒜两种经济作物为重点,以机械化种植和收获为主攻方向,积极引进机械,搞好演示,加快花生、大蒜的机械联合收获步伐。提高设施农业现代装备水平,重点发展大棚卷帘机、中耕机、植保机、微滴灌技术设备等,切实提高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2013年计划推广花生、大蒜收获机30台,大棚中耕机50台,电动卷帘机80台,花生收获面积1万亩,大蒜收获面积2万亩。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经济作物机械化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和经济作物机械化创新发展技术小组,农机局局长任组长,农机局、农业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推广站、管理科、财务科、办公室、有关乡镇农机站、农技站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局长靠上抓,推广站具体负责。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利用电视台、宣传单、报纸等形式,大力宣传花生、大蒜机械化收获的好处,利用讲座,以会代训、巡回宣讲、现场作业演示会、观摩会等形式抓好宣传,6月初以冯屯镇为主要区域召开大蒜收获现场演示会,9月份以肖庄镇、菜屯镇、贾寨镇为主要区域召开花生收获现场作业演示会,与镇村加强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三是抓好机具选型工作。通过考察、参观外地机具作业情况确定适应我县花生、大蒜种植模式的收获机具。

    三、大力提升新型农机合作组织建设水平

    计划2013年新建农机合作社8家,创建全省农机示范合作社1-2家,有条件的都要积极组建合作社。一是进一步规范现有农机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社规模,引领农机合作社向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转变,培育出了一批特色鲜明、运营规范、发展后劲强符合“五化”标准的合作社。合作社在积极推广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任务的同时,还要向农机作业服务户提供零配件供应、机具维修、信息咨询、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跨区作业等项技术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保证玉米机收秸秆还田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推进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组建更多的合作服务组织,让更多的农机户加入到合作服务组织中来。在总结我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合作服务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合作服务组织的运行质量。四是创新服务机制,扩大服务领域,提高合作服务组织的经营管理能力。教育引导合作社树立大农业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把农机融入到服务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去,进一步提高合作服务组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农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加强组织引导,加快人才培养,推进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升级上档。六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来规范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在农机合作组织建立、建设、运行、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方针,充分尊重其独立法人地位,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运作,使其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持久的活力。

新闻来源地址:

手机看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