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今年800万元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到位,主要用于补贴玉米收获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耕地机械、花生收获机械和粮油烘干设备等农业生产机械。补贴机具必须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河南省支持推广目录产品,今年补贴资金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的结算方式。
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项目下达后,辉县市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市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会议,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精神,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在工作中充分尊重农户自主选择权,做好农民申请、审核、公示等,规范工作程序,进行阳光操作运行,农机部门设立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电话为:0373-6292419、6276981),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向农民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条件、补贴办法和操作程序,受理农民申请,经过认真汇总、确定、审核后,公示购机补贴农民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机局、财政局发给购机者补贴指标通知书,到供货单位办理购机手续,实行“全价购机、直补到卡”。
今年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要优先补贴。对每户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及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补贴资金总额超过30万元的和对被取消补贴资格尚未期满的购机者,不得申请补贴资金结算。
自2005年以来,辉县市农民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52万元,至2012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80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该市已进入农业机械化中级发展阶段。